男子绑架学生还赌债 因害怕逃跑学生自己松绑报案
因在老家欠下巨额赌债,来京打工的王某便想出了抢学生钱财的主意。今日上午丰台检察院通报,以绑架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13日,王某买了帽子、眼镜将自己伪装起来,并准备了绳子和水果刀。 当身穿校服的男孩小李经过时,王某持刀将小李拖进附近一废弃的房屋内,将其手脚捆绑,嘴用布条堵上,头上还罩了一个布袋子。 突然,小李的手机响了。王某害怕小李家人用手机定位,就将手机扔在草丛内。王某发现小李身上没带钱,便向小李索要了其母亲的电话,向小李母亲发短信称:“想要儿子按我说的做”、“以钱换人”。 小李的母亲看到短信后一时没了主意。迟迟等不来回复的王某觉得事情已经败露,丢下小李逃回了老家。确定王某已经离开后,小李解开自己身上的绳子,跑回家并报了警。2014年1月23日,王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称,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因绑架罪重于抢劫罪,故王某构成绑架罪。 根据法律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最低刑期也要五年有期徒刑。(记者 洪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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