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男子购“黑车”代步被车主查获 被判拘役4个月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2014-07-02 09:52: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男子买“黑车”代步,不想被真正的车主追查到下落,最终要承担刑事责任。昨日,记者从高明法院获悉,周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被判处拘役4个月,处罚金1000元。

去年10月,周某贪图便宜,从老乡王某处买到一辆来路不正的摩托车。今年1月22日,车主陈某从朋友处打听到消息,在高明富湾振发商场门口发现了自己的摩托车。陈某与民警一路追踪,终于在肇庆高要市金利镇长亨村的一间煤场将该男子拦下,查出该车现属周某所有。(记者杨博 通讯员刘忆红)

关键词:黑车,车主,男子,拘役,代步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