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泼汽油报复 绵阳男子被判死缓
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绵阳社会关注的“报复焚医案”近日由该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谢朝晖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其限制减刑,并赔偿受害人万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69900.91元。 去年2月16日13时许,绵阳闹市区三光街口,一男子追上一名戴着口罩的医生,趁其不备将汽油从头倾倒而下,浇了一个全身透。口罩医生向前跑,男子却不依不饶,掏出火机追上去点火。这一幕,让当时目睹的人们瞠目结舌,无比愤慨。男子点火后,撒腿朝红星街方向逃窜,该医生则在原地呼救,路过的公交车司机将火扑灭后,医生被送医院抢救。当天17时,犯罪嫌疑人谢朝晖被抓获。 “这名男子为何这样狠毒浇汽油、焚烧医生呢?”当时,目睹了这一幕的绵阳市民,发出了这样的疑问。绵阳警方在案件侦破中证实:犯罪嫌疑人谢朝晖,曾于2005年在本案被害人万朝均开设的“万朝均口腔诊所”医治门牙,谢朝晖因对治疗效果不满与万朝均多次发生纠纷。谢朝晖遂对万朝均产生怨念,并伺机报复。 万朝均虽经医院全力抢救脱险,但其全身大面积烧伤,头面颈、双上肢22%Ⅱ-Ⅲo烧伤伴感染,吸入性损伤,烧伤性休克,面部大面积烧伤疤痕,双耳呈焦痂状,右手第2—5指远侧指节缺失,远端皮肤发黑;左手第5指远侧指节缺失,左第1-4指远节变黑,坏死,损伤程度属重伤。截至本案开庭辩论终结,谢朝晖的犯罪行为对万朝均所造成的各项直接经济损失,共计469900.91元。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16日13时许,被告人谢朝晖对曾医治其牙齿的万朝均不满,在绵阳三光街口处,将事先装在塑料水桶内的汽油泼向万朝均,并将汽油点燃后逃跑。万朝均被旁人灭火后送往医院救治。当日17时许,公安机关在绵阳市人民医院将被告人谢朝晖抓获。经鉴定,万朝均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谢朝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严惩。谢朝晖为报复万某某,用汽油焚烧万某某,在其全身起火后,不仅未予施救,反而逃离现场,反映了谢朝晖对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持放任的态度,对其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谢朝晖作案时虽系精神病发病期,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但其并非完全不具有认识和控制能力,谢朝晖所实施的客观行为,仍然是在其主观意志控制之下实施的。据此,根据被告人谢朝晖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死缓,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