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公司3名职员排放有毒气体被捕
昨日记者从邢台市获悉,建滔(河北)焦化公司非法排放涉气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据了解,该案系河北省立案侦办的首起涉气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4月22日,邢台市环保局和邢台市公安局环安支队联合对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测鉴定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废气超标排放问题。邢台市环保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 邢台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建滔(河北)焦化公司工程部经理张某某明知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活性污泥死亡、蒸氨废水不能达标处理的情况下,向总经理王某某汇报后,继续将未达标处理的污水用于熄焦塔补水,致使污水中有毒物质挥发酚(沸点在230℃,能与水蒸气一起蒸出的酚类,经检测超出国家标准138倍)在熄焦时被直接排入大气,造成严重污染。此外,张某某还指示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每天晚上对其在线监测设施烟尘仪电位器进行调整,致使其在线监测数据一直控制在环保规定数据值范围以内,从而达到蒙混环保检查的目的。 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邢台市公安局专案组认为,上述嫌疑人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经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邢台市公安局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 据邢台市环安支队提供的数据表明,自去年10月“利剑斩污”行动启动以来,邢台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人。其中,刑事拘留28人,逮捕6人,移送起诉18人。(记者 丁宝军 通讯员 李彬) |
关键词:蒸氨,熄焦塔,排放问题,公司工程部,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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