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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猥亵干女儿 男子获刑一年半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张宇通讯员孙玲玉 2014-07-01 08: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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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房山区的葛先生夫妇与刘某是关系要好的同事,女儿出生时便认他为干爹。不过没有想到的是,刘某竟在酒后对干女儿动手动脚。近日,刘某因猥亵儿童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去年10月某晚,葛先生13岁的女儿小雅(化名)吃完饭在楼下和小伙伴玩儿。这时,小雅的干爹刘某向她走来。刘某先是问了小雅学习的情况,然后说要和小雅说会儿话,就拉着她离开人群,向着一个废弃黑暗的房子走去。小雅企图挣脱刘某,但刘某强行将她拽进了屋,又搂又抱,乱亲乱摸,脱小雅的衣服。小雅哭喊,奋力挣脱了刘某的控制,急忙跑去找妈妈。小雅的妈妈闻讯后报案。

  经房山检察院审查,刘某以暴力强制猥亵小雅,已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提起公诉,近日,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检察官提醒,夏季是性侵害案件的高发季节,家长应及时向小朋友普及防性侵害知识,教育小朋友裤衩和背心覆盖的部位不允许别人碰、摸、亲。

关键词:干女儿,有期徒刑,动手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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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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