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V董如彬涉嫌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受审
今天上午,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董如彬(云南网络大V,网名“边民”——记者注)涉嫌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侯鹏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公诉机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间,被告人董如彬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侯鹏,接受他人的委托,组织人员撰写含有虚假信息的帖文,并通过网络发布并蓄意炒作。其间,董如彬等人收取了黎某某、孙某某、张某某、钱某等人支付的人民币共计345000元。被告人侯鹏参与了其中3起犯罪,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55000元。公诉机关认为,对被告人董如彬、侯鹏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董如彬先后编造、发布了大量关于湄公河“10·5”中国船员遇害事件的虚假帖文,故意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恶意损害政府和国家机关形象,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公诉机关认为,对被告人董如彬还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此案是云南省审理的首例涉嫌网络犯罪的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人士代表以及被告人的亲属共6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截至《法制日报》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记者徐向良 |
关键词:董如彬,被告人,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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