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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芊医生”查无此人 “非法行医”纯属谣言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朱国亮、杨绍功、李亚红、南婷 2014-06-30 08: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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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微信、微博里流传一条信息:“北医三院医生车上抢救产妇,与家属产生纠纷,被南京法院判定为非法行医并赔偿”的帖子。

  因为内容涉及医患矛盾、社会道德等社会热点,该帖在网络论坛和微信朋友圈迅速传播,有网友在为“李芊医生”鸣不平的同时,还表示了对“法院判赔”的不满,甚至有网友将此事与“彭宇案”对比,称之为“阻止医生挺身而出的道德恶例”。事实究竟是怎样的?“李芊医生”是否存在?法院的判决是否公平?新华社记者分别从南京中院和北医三院求证:“李芊医生”查无此人,“非法行医”判决纯属谣言。

  南京中院:“非法行医”当事人并不存在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上午对外发布声明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发的诉讼,南京市两级法院欢迎人民群众的监督。

  北医三院:“李芊医生”查无此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北医三院官网核实发现,医院没有名为“李芊”的执业医师,同时该法院也与北医三院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核实“李芊医生”身份。28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负责人告诉新华社记者,经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没有叫李芊的医生。

  法律专家:贴子在法律上存在多重漏洞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说,这个帖子在法律上存在多重漏洞:一审法院不可能因为非法行医判决赔偿责任,民事赔偿案件也不存在辩护律师,即使有辩护律师,法庭程序也没有律师质问法官的安排。此外,民事法官也根本不会说“构成刑事责任”这样的话,在二审判决之后,绝不可能有所谓重新申请行政复议。

  孙佑海表示,培育良好社会风气,人人都有责任。编写这类帖子,只会毒化社会风气、鼓励人们不负社会责任,鼓励仇恨法律,仇恨法院,仇恨法官,这个风气,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了!

  互联网安全专家:对造谣行为应严肃追查

  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王福仓认为,如果确定这是谣言,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谣言,散布对法律的不信任、对公众良知的不信任,是典型的编造故事、制造负能量的案例,应该严肃追查。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严明表示,辟谣必要,追谣更重要。也有网友评论,为了引人眼球,制造假新闻,如果是他的亲人发生意外需要医疗救助,还会有人愿意热心救助吗?

  据记者了解,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此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谣言究竟是怎么样产生的,记者将持续关注。

关键词:非法行医,谣言,抢救,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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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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