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乌鲁木齐货车变身巨无霸被罚200元 车辆恢复原状

来源: 天山网 作者: 2014-06-24 09:55: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6月22日13时,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区交警大队八道湾路中队民警在水磨沟路彩门处对闯禁行货车进行查处,一辆改装的重型货车被交警一眼识破,车主不仅面临200元罚款,还要将私自改装的货车恢复原状。

“当时车是空车,司机李某递上来的行驶证上显示为重型仓栅式货车,我们在对车身进行核查时却发现车辆明显改装过。”八道湾路中队指导员李明向新疆都市报记者介绍,车身多了副梁,还装了自卸液压装置。

李明表示,原本仓栅式货车主要拉载百货、牲畜、零散货物,是有所限制的。而改装后,车主加高了挡板,可自卸,就可拉载煤、沙石、矿石等,这辆核载30吨左右的货车,改装后拉载煤等就可以超载达100%甚至200%,获取巨大经济利益。李某所驾驶这辆改装货车平日就是用来拉煤。

因其车辆改装严重,无法现场进行恢复,车辆被依法暂扣,驾驶人李某的驾驶证及行驶证也被暂扣,随后水区交警要求该车车主将车恢复原状后,再对其按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处以200元罚款,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新疆都市报讯 记者李娜 通讯员戴晓娟报道)

关键词:车辆,恢复原状,改装,车主,李某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