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精神分裂男子穿行工地受伤 开发商无责被判赔2万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6-14 02:20: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李某在一个在建楼盘工地穿行时受伤,遂起诉开发商索赔。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认为开发商没有过错,但依法要赔偿李某2万余元。

李某单独居住在通州某村机井房旁的一间窝棚中。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李某外出经过一在建楼盘工地时受伤。民警询问时,李某称被工地保安打伤。但经民警调查,李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监控录像显示并无人殴打李某,医生也称李某的伤情不是殴打所致。开发商则称,李某是因下雪路滑自己摔倒的。事发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等共计5万余元。

李某的代理人认为,开发商有义务在其工地施工范围内设立禁止通行标志或派专人进行穿行阻拦,开发商未尽此义务导致李某受伤,索赔近10万元。

法院认为,开发商紧邻李某住所开发楼盘,给李某生活造成不便,李某路经施工工地受伤,虽未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有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故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李某2万余元。(记者 裴晓兰)

关键词:开发商,李某,工地,男子,受伤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