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追星女儿父亲判12年 获岳父母原谅跪谢家人
▲当听法官说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后,李进全面向岳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不停地说“谢谢爸爸谢谢妈妈” 摄/法制晚报记者 曹博远 ▲李进全被带进法庭时面无表情 摄/法制晚报记者 曹博远 13岁的女孩追韩星耽误学业,发脾气时称“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惹怒父亲。父亲李进全一气之下将其砍死(本报曾报道)。庭审时,李进全认罪并称很后悔。 今天上午,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因其自首并获得亲属谅解,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李进全有期徒刑12年。听到判决后,李进全跪倒在岳父面前不停道谢。 此前开庭 女儿“爱明星胜过父母”激怒父亲 李进全是广西人,农民,1998年来京后和患有精神残疾的北京女子结婚,两年后生下女儿小红。 检方指控,2013年11月8日8时许,李进全在丰台区的家中,因琐事与小红发生争吵,持菜刀砍死小红。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进全刑事责任。 4月28日此案开庭时,李进全当庭认罪,他说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但他很惯着女儿。女儿因为上网追星早上起不来,他经常打车送女儿上学。案发当天早上6时30分,他打了辆出租车停在楼下,但是女儿因找不到铅笔刀不肯去上学,还摔文具和手机。 “我给了她一巴掌,然后吵了起来。”李进全说,他埋怨女儿上初二以来天天晚上不睡觉,上网追韩星,早上起不来,基本不写作业。女儿反驳说上网是自己的事,和他没关系。两人吵到约8时15分,女儿突然冒出一句“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李进全说,他顿时失去理智,拿起刀砍向女儿,接着砍了自己的左手腕,等他清醒后报了警。 检方当庭出示了一段民警拍摄的现场录像,小红穿着校服浑身是血躺在地上。看到这一幕,一直平静的李进全忍不住抽泣起来。他说愿把老家的自留地赔给妻子。在法庭上,李进全几次掩面落泪,称“十分后悔”。 后悔求轻判 希望照顾患病妻子 李进全的妻子向丈夫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共计117万余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80余万元、精神赔偿金20万元。因她有精神疾病,由父亲作为代理人出庭。 老人对女婿的说法并不认可,“我认为孩子追星,不是他杀死孩子的原因。孩子在学校没有不良记录,一个学期迟到不超过10次,学习成绩也没有明显下降,还挺优秀。” 李进全表示愿意赔偿,称家里有11万元。但他岳父认为,那笔钱是李进全和家人共有的,“我女儿是残疾人,没有完全的生活自理能力,低保金不足以维持她今后几十年的生活。如果他能将老家的自留地、自留山等财产留给我女儿,诉讼请求可以商量。” 李进全说:“我老家的土地、财产都归我的妻子。我一时冲动,犯下无法弥补的错误,对不起家人和孩子,我请求审判长给我一次悔改的机会,让我早日出来照顾妻子和岳父岳母。”离开法庭前,李某突然面对岳父跪下,痛哭失声但没有说话,随后被法警扶起带走。 上午现场 岳父母原谅女婿 撤销民事索赔 上午10时30分,李进全被带进法庭,与第一次开庭相比,今天李进全刮了胡子,理了发,精神状态不错。看到旁听席上的岳父,李进全点了点头。 法官先是进行了质证,李进全的岳父提交了一份谅解书,称李进全杀女属于偶然情绪过激,平时他尽心尽力照顾家人,对女儿爱之过深,恨之过切,因家庭条件不好,妻子有精神残疾,他长期承受生活压力。岳父表示愿意原谅李进全,并决定撤销对李进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而此前开庭时,李进全的岳父态度很坚决,强烈要求严惩李进全。 为何只过了一个多月,态度会有如此明显的不同呢? 在休庭过程中,记者采访了李进全的岳父,“网上有各种各样的评论,很多心理学家也发表了看法,我们看后深受触动。我们待他就像亲儿子一样,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外孙女已经不在了,生活还要继续,还要顾着活着的人,所以我们决定原谅他。” 李进全最后陈述时说:“感谢岳父岳母和媳妇对我的谅解。” 一审判决 因自首并得到谅解 获轻判12年 休庭15分钟后,法官再次走进法庭宣判,李进全面无表情,当听法官说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后,李进全噗通一声跪倒在岳父面前,嘴里不停地说“谢谢爸爸谢谢妈妈”。 看着被带出法庭的李进全的背影,李进全的岳父捂着嘴说,“我能接受这个判决。”老人还拿出外孙女的墓地给记者看,老人说外孙女的墓地很漂亮,有树,今天回去后要去墓地看外孙女。 法院认为,李进全因故与女儿发生争执,遂持菜刀砍击女儿头面部,并致女儿失血性休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李进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本案系家庭纠纷引起,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对李进全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等情节,本院对李进全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二中院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李进全有期徒刑12年。 文/记者 洪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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