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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因妻子脾气暴躁闹离婚 被判隔断房屋不往来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2014-06-12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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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了妻子的暴躁脾气,八旬老汉三次起诉到禅城法院,要求与小自己20多岁的妻子离婚。但两人生活清贫,仅有一套房产,如何是好?承办法官提出将两人的房屋通过装修隔断,各开门口出入,独立使用。两人同意,至此,两人虽然同住一屋檐下,却不再往来。

争吵不断老汉三闹离婚

“继续跟对方生活下去实在受不了了,我也想为自己活一次。”2014年3月,86岁的谢辉(化名)又出现在禅城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这是十多年来老谢第3次要求离婚。

原来,谢辉跟他的妻子曹艳(化名)属于“老夫少妻”。上世纪80年代初,年过半百的谢辉,与小自己25岁的曹艳相识,很快奉子成婚。然而婚后两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争吵。

2002年5月,也就是两人婚后的第18年,时年74岁的谢辉再也忍受不下去,以“与妻子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当时,双方的儿子尚小,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表示愿意和好,谢辉撤回起诉。但时隔11年后,已经85岁的谢辉第二次以一纸诉状将妻子曹艳诉至禅城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谢辉诉称,11年前撤回起诉后,他们老两口并未真正和好,而是一直处于分居状态;而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妻子脾气不但没有改变,反而越来越暴躁;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她不尽妻子责任,对他不管不顾。

丈夫第二次“休妻”,曹艳依然不同意离。其时,禅城法院认为,他们是经自由恋爱而结婚的,具有一定感情基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考虑到谢辉年事已高,需要曹艳的关心和照顾,法院希望双方珍惜夫妻感情,相互关心与照顾。因而,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隔断房屋 两人老死不相往来

谢辉和曹艳在家争吵不断,来到法庭仍然是见面就吵,情绪激动。第三次起诉离婚案开庭时,法官、法警不得不多次制止两人以维持庭审秩序。虽然法官多次调节,但谢辉坚决不同意调解和好;曹艳情绪也异常激动,表示同意离婚。但是,谢辉和曹艳都要求将房子判给自己,且不同意竞价。

法官经过调查后认为,房屋判给任何一方均会导致另一方在离婚后,老无所居,居无定所。最后提议将房屋通过装修隔断,各开门口出入,独立使用,两人表示接受。(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高春柱)

关键词:谢辉,房屋,妻子离婚,隔断,老夫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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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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