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海南通报乱收费案件:抵制乱收费要官为也要民为
日前,琼中、文昌、澄迈三市县通报了提高客运票价、擅自提高水电价格、停车场乱收费及没有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等乱收费典型案件。 当前,各行各业乱收费现象层出不穷,饱受社会诟病,亟需大力整治。一些单位和个人动辄将公共用地圈为私有,拉根绳就敢收停车费;一些企业将虚假珠宝、劣质工艺品标出天价,上面还明目张胆地打出物价局核定的字样,致使游客受骗“被宰”……这些行为如果不大力整治、严格规范,将会导致民众利益、行业信誉、地区形象受损。 物价关系国计民生,不能掉以轻心。近年来,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走出办公室,愈加重视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对行业内部业已形成的“潜规则”说不,纠正某些行业长期形成的不正之风,为民执法,值得肯定。 然而,物价检查如何常态化、规范化、便捷化值得思考。笔者曾到某人才中心办理业务,其中一个负责人在大厅肆无忌惮地喊道:“今天只准收某某某等三项费用,物价局要来检查。”随后该中心挂出了物价局核定的收费价格表。举此一例,猫腻之多,可见一斑。物价监督监控是一个长期工作,量大且繁,但这并不能成为市场价格失范的理由,也不能成为主管部门逃避问责的借口。三亚物价局为规范海鲜市场价格,选择通过微信、网页等实时公布各种海鲜每天的指导价格,便于市民游客查询。这种让群众参与监督检查就是一个不错的做法。 对市场价格纠偏,除了要强调物价部门的责任外,更要强调公众的法律意识。只有公众牢牢坚持无依据不缴费、无票据不缴费,增强权利意识,才能让各种乱收费行为无计可施、无处遁形。(饶思锐) |
关键词:乱收费,案件,潜规则,为民,收停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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