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高利贷衍生非法拘禁 济南三嫌犯被刑拘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06-11 16:29: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新网济南6月11日电 (梁犇 李正伟 周娜)山东济南平阴县一青年男子轻信报纸上贷款信息,向放贷人高息借款贰万元,因无法还款,便遭到放贷人非法拘禁、殴打,并被逼迫先后打下了四张共计13.8万的欠条。记者11日从平阴县公安局获悉,接警当日警方仅用一小时成功解救受害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翟某、候某某也尽数落网。

6月7日下午15时许,平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儿子赵某(男,30岁,平阴县东南沟居人)被三名男子非法拘禁在平阴县振兴街某宾馆内,并遭到对方数次殴打。

根据报警人反映的情况,当地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和周密部署,6月7日16时许,在城区南门路与玛钢厂路路口处的阳光菜馆对面将涉案车辆截停,成功解救受害人赵某,并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拘禁的三名犯罪嫌疑人。

为及时查明案情,办案民警兵分三路展开工作,一路民警迅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另一路民警赶赴犯罪现场依法展开现场勘验、调取监控,固定有关证据。第三路由刑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

据调查,受害人赵某由于急需用钱,无意间在某报纸上看到了贷款信息后,2014年5月初,赵某在犯罪嫌疑人高某(男,25岁,平阴县玉山街道办事处东关居人)处借到了2万块钱高利贷,利息为1毛五,双方商定7月8号还款,并由赵某的同学做担保人。可是自借款之日起,犯罪嫌疑人高某就开始不停催促赵某尽快还款。6月5日下午15时许,犯罪嫌疑人高某打电话约赵某和作为担保人的同学到平阴县振兴街某宾馆内见面,期间,高某随意更改并提前了还款日期,并威胁两人在新的还款日期之前未还清欠款时就翻倍。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赵某在高某纠集翟某(男,22岁,平阴县南门居人)、候某某(男,27岁,平阴县玫瑰镇野仙沟村人)两人,在三人的“押解”下,赵某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在多方借钱无果后,赵某多次遭到高某等人的殴打,并非法进入赵某住处强行搬走赵某的家电用品。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两天时间内,及犯罪嫌疑人高某等人逼迫下,赵某先后写下四张共计13.8万的欠条。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翟某、候某某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已被平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完)

关键词:赵某,犯罪嫌疑人,高利贷,还款,平阴县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