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女子3万多元手镯快递丢失 双方各执一词闹上法庭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2014-06-11 16:21: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刘女士自称委托快递公司将一只36000元的钻石手镯寄到厂家检修,结果却寄出了谜团。快递公司表示根本就没有这笔邮单,并指出刘女士快递单上的多处“瑕疵”。手镯去哪儿了?刘女士能要回损失吗?昨天下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刘女士起诉称,今年2月,她从深圳一家公司花了36000元钱购买了一只钻石手镯,1个月后,她将手镯通过快递公司寄回深圳检修。可深圳的卖家却一直没有收到手镯。

刘女士说,她多次向快递公司询问货物去向,至今都没找到。对于这么一大笔损失,刘女士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偿。

快递公司反驳说,双方根本就没有建立邮寄服务合同,该公司根据刘女士所提供的邮单号和信息,就没有查询到这个邮单。

一个说寄丢了,一个说没收到,只能看证据是怎么说的。

刘女士手上有快递公司的邮单,收件人就是深圳的销售商;随后,她还提交了购买手镯的汇款凭证。值得一提的是,刘女士自称是在公司叫来快递寄的手镯,公司对此也给刘女士出具了证明。为了证明寄件过程,刘女士还专门调取了公司的监控照片说,照片中的快递员正拎着装有她手镯的手提袋,取走物品。

快递单应该是最直接的证明,但快递公司却提出了不少质疑。“单子是我们的,但运单中没有填写我单位员工工号,没有取得我公司收取快件的授权和认可。而且邮寄物品一栏是空白的,无法有效证明寄的是手镯。”

快递公司认为,刘女士的单位为自己的员工出具寄件证明,相互间具有利益关系,不应被采信。而且监控照片上只能显示快递员拿着手提袋,不能证明手提袋是谁的,更不能说明手提袋里就是刘女士所称的手镯。

“快递员收件后不填工号是管理问题,很多时候快递员就是收件时不填工号的。”刘女士对快递公司仅凭没有工号就不承认邮单十分不满。快递公司解释说,对于这种纸质合同,双方签字确认是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在收件快递中填写员工号是快递员获得快递提成的依据,不会不填。

如果根本就没有收件,那刘女士又是怎么得到邮单的呢?快递公司表示,对于一般客户,快递员拿空白邮单让客户当场填写,填写错误的当场销毁;但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公司会给其预留一些空白快递单,而刘女士就是他们的长期客户。对此,刘女士矢口否认预留了空白订单。

邮寄3万多的手镯,刘女士却没有做保价申报。这也成为快递公司的攻击之处。“在公司的运单中已经对赔偿限额的规定、保价条款等格式内容,通过加粗加黑给予提示说明,而刘女士没有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公司不予赔偿。”

刘女士认为,双方建立邮寄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就应该把物品送至指定地点。出现损失以遗失物的价值认定。快递公司不应就赔偿标准进行限定,对于邮单背面的保价规定,应视为格式条款,属于无效。

双方分歧较大,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孙莹)

关键词:快递公司,手镯,快递单,刘女士,上法庭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