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出台量刑细则 规定15种常见犯罪的量刑
记者昨日从省高院获悉,该院近日发布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6月1日起实施。 《实施细则》是省高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刑事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实际制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审定的。《实施细则》对十五种常见犯罪的量刑进行了规定。包括: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此外,《实施细则》还对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等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实施细则》将随法律、司法解释和刑事司法政策的变动适时作出调整。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适用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记者 李广军 黎欣刚 通讯员 曾妍) |
关键词:实施细则,高院,犯罪,量刑情节,刑事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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