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行贿海南昌江畜牧局副局长10万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昌江法院开庭审理了彬某行贿国家工作人员一案。 2010年11月22日,昌江县政府明确要求昌江县畜牧兽医局应选定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的种畜禽场作为供应单位。同年12月11日,时任昌江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符某某违反该方案要求,与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的被告人彬某及丈夫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彬某向昌江县畜牧兽医局提供本省黑猪苗1500头,共计57万元。 在庭审中,被告人彬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行贿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彬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0万元,应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麦兆堂 记者 刘江浩 ) |
关键词:昌江县,刑事责任,被告人,畜牧局,兽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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