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富豪涉嫌雇凶砍律师13刀 过堂三次被判无罪
多番过堂终判无罪 2012年2月,案件移送上饶市上饶县异地管辖。3月12日,经上饶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余文土被上饶县公安局逮捕。但自被刑事拘留以来,余文土一直否认自己是幕后指使者。 2012年5月22日,上饶县检察院向上饶县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余文土、汤海国等7人涉嫌故意伤害罪。2012年7月12日,上饶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余文土与徐亨柏存在矛盾,默许汤海国伤害徐亨柏,事后出资四万元资金雇凶,判余文土4年6个月。 余文土不服,提起上诉。2012年11月22日,上饶中院裁定案件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审。2012年11月30日,上饶县法院重新立案,翌年8月15日做出重审判决。在此期间,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 上饶县法院一审认定余文土默许并出资汤海国伤害徐亨柏,重审则认定为余文土与徐亨柏存在矛盾,指使汤海国伤害徐亨柏,但判决书不再提余文土事后出资雇凶的情节,判处余文土3年6个月。余文土又不服,提起上诉。 进入法院审理后,汤海国推翻了自己8次供述余文土指使雇凶的口供,并称自己遭遇刑讯逼供,才供认余文土为幕后主使。上饶县法院重审时,认定其中4次口供,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2014年1月17日,上饶市中级法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宣告余文土无罪。判决认为,指控余文土的主要证据系汤海国的口供,但供述前后不一,涉及余文土指使雇凶伤害徐亨柏的时间、地点与现有证据有矛盾,加之汤海国在法庭上翻供,余文土又自始至终否认,因此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认定余文土指使雇凶的证据不足,所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今年4月8日,余文土告诉记者:“其实从始至终,我和该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徐亨柏因‘桃色事件’被打,为了洗清自己、挽回名声,所以故意扯上我。” 庭外博弈轮流上访 余文土说,徐亨柏不服广丰县公安局侦查结果,一直到处上访、闹访,结果引起上层人为干预。 徐亨柏承认自己在案件侦查时就开始上访陈情,“我上访都是合理合法,并没有无理取闹。”广丰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郑敏在接待记者时,默认徐亨柏的不断上访与上饶市公安局重新侦查此案有一定的关系。“这个案子,我们非常重视,抽调大量人力物力来侦破,办案经费前后花了几十万元了”。 案发后不久,网络上就出现以“徐亨柏”名义发表的帖子,称自己遭到执业报复,恳求公众关注此案。 而余文土一审被判有罪后,余文土的妻子也开始不断在网上发帖,为丈夫喊冤。她还远赴北京,邀请北大、清华等高校法律专家就此案提供法律意见。余文土的法律顾问告诉记者,这是制造舆论。 2012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因鼻咽癌取保候审,余文土被关押约300天。在被判无罪后,余文土说:“广丰县公安局、上饶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刑讯逼供,量身定罪,导致我无辜被押。” 对于余文土刑讯逼供的指控,郑敏说:“这个案子很复杂,我不敢说办案民警有逼供抑或没有逼供,这需要检察机关来核查。”“我个人认为,这个案子办得没啥问题。法院判余文土无罪是因证据不足,但他永远无法洗脱犯罪嫌疑。”上饶县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不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 不过,余文土感觉受到不公正待遇,一如案发伊始的徐亨柏,走上了上访之路,“我无辜被押300天,一定要讨个说法。”(记者 陈强) |
关键词:富豪,雇凶杀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