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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集团原总经理受贿获刑15年 曾借矿难敛财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14 10:4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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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次收受小煤矿主、信息设备企业老板、下属的贿赂,并借我省煤炭资源整合之机,收受小煤矿主干股,从2004年至2011年,郑煤集团原总经理、省煤层气公司原董事长姜光杰受贿千万元,一审被判15年。

  随着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一审判决书,姜光杰利用矿难敛财、为给情人买房而索贿等贪腐细节被一一披露。

  案件

  受贿50万元线索

  牵出千万元巨贪

  生于1955年的姜光杰,有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头衔,历任平顶山矿务局一矿调度室主任、副矿长,平顶山矿务局五矿矿长,平顶山矿务局八矿矿长,平顶山矿务局十矿矿长,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1月,姜光杰开始任郑煤集团总经理。2007年2月姜光杰被任命为省煤层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官至正厅级。

  根据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出具的《关于姜光杰案件有关情况的说明》,2011年5月,姜光杰被“双规”。在此之前,省纪委调查组已经掌握了他收受工程承包商50万元的线索。其被采取措施后,一起国有企业高管巨贪案被揭开。

  法院经审理查明,姜光杰从2004年至2011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索取他人人民币213万元、美元2万元、价值人民币784万元的干股,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由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大部分同种罪行,可从轻处罚,今年1月9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姜光杰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贪腐细节

  利用职务之便,帮小煤矿主获利

  判决书显示,姜光杰最频繁的受贿形式,是通过为煤矿主在煤矿工程承包、煤炭运销等方面提供帮助而收钱,其中两个核心人物是吴某和孙某。

  吴某是一名煤矿工程承包商,2004年8月,他听说郑煤集团白坪煤矿主斜井承包方干不下去了,就想干这个工程。他找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三矿的副矿长张某跟姜光杰打招呼,经谈判,顺利承包下白坪煤矿主斜井工程,没有经过正式的招投标。

  孙某是平顶山某煤炭储运公司董事长,2004年9月,他找到姜光杰,表示想代理郑煤集团向湖北浦圻电厂供煤业务。经姜光杰安排,孙某代理了湖北浦圻电厂的合同煤业务。

  据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6年,姜光杰分3次收受吴某所送的50万元;2004年至2010年,姜光杰分7次收受孙某所送的130万元。

  推荐企业通信设备,借矿难敛财

  2004年10月20日,位于新密市的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瓦斯突发事故,148名矿工遇难。矿难导致井下通信系统被破坏,彼时,姜光杰任事故现场抢险总指挥。

  判决书显示,在解决事故抢险井下通信问题过程中,姜光杰推荐段某的公司生产的井下小灵通通信设备,使段某获利23万元。

  段某是南京某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为表示感谢,2005年上半年,段某送给姜光杰8万元。为了能和姜光杰搞好关系,2006年、2008年春节前,段某又两次送给姜光杰各1万元。

  从此,姜光杰和段某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2009年8月,姜光杰决定聘任段某担任省煤层气公司瓦斯抽采计量认证管理中心主任,段某不领工资,但省煤层气公司在采购相关设备时,同等条件优先使用段某的公司生产的设备。

  而且,姜光杰还让省煤层气公司下属的瓦斯研究院和段某合作成立B公司,段某任法定代表人,段某以此为平台推销产品,收益颇丰。

  为给情人买房,主动索贿

  正因为在生意上屡屡帮助段某,段某也成为姜光杰索贿的对象。判决书显示,姜光杰曾两次主动向段某索要金钱,而其中的一次是为了给情人买房。

  段某说,2009年八九月份,姜光杰把他叫到办公室,说自己手头一时不方便,让他往一个账号上打6万元,账号户主为郑某。事实上,郑某便是姜光杰的情人。

  姜光杰供述称,“2009年下半年,郑某一直闹着要我给她钱买房子。当时我手里钱不够,有天段某到我办公室,我对他说替我办点事,随手给了他一张纸,纸上写了个银行卡号,让他往卡上打6万元钱。”

  借煤炭资源整合,收受干股

  2010年,我省开始进行煤炭资源整合,是年3月,省政府把煤炭资源整合主体资格授予省煤层气公司。小煤矿主王某甲、王某乙两兄弟认为煤层气的前景不错,希望参与资源整合。

  王某甲说,2010年3月,他和哥哥王某乙与姜光杰见了面,商谈搭建一个融资平台,由兄弟二人负责引资,用引来的资金和煤层气公司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让这个合资公司参与煤炭资源整合,这个公司就是后来成立的Z公司。

  判决书显示,2010年5月,姜光杰提出将省煤层气公司所属的平顶山汝州境内的煤矿划给Z公司整合。王氏兄弟为在以后的煤炭资源整合中得到姜光杰的关照,提出给姜光杰股份。三人商定按3∶3∶4的比例对王某甲所持C公司40%的股份进行分配,姜光杰同意并接受了其中的40%,即姜光杰无偿获得C公司16%的干股。按照注册资本金计算,姜光杰拥有Z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7.84%的股份(价值784万元)。

  追赃

  虽主动退赃,但仍有百万元赃款需追缴

  根据法院认定,除去784万元的股份,姜光杰受贿现金200多万元,这些巨额赃款都花到哪儿了?

  姜光杰的妻子称,2010年下半年,姜光杰往家里拿了19万元,2011年春节往家里拿了5万元,逢年过节都往家里拿钱。

  此外,姜光杰称,给郑某的钱除了买房子的6万元,另外还给了她4万元。2005年下半年,姜光杰还把28万元给了朱某做生意,至今未还。

  还有部分钱用在了去外地考察、出差。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8月,姜光杰去巴西出差,郑煤集团一经理得知后,特意换了1万美元,送到姜的办公室,以期在工作上受到照顾。

  “平时对外交往、人情往来的开支,用的也是这些人送的钱。”姜光杰说。

  据了解,被采取措施后,姜光杰主动退赃93.2万余元,同时以书面形式声明愿意将干股全部退赃。法院在判决书中称,未退赃的人民币119.7万余元、美元2万元及784万元干股继续追缴。

关键词:受贿,获刑,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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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南商报
责任编辑:宿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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