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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案今天将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审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11 08:3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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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推手“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将于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罪名解释:

  诽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罪名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寻衅滋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关键词:秦火火,朝阳,法院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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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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