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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自燃烧毁月饼券 男子要求换新冰淇淋公司拒绝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08 16:1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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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币有所缺失,可以到银行换新的,而商家自个儿发行的货物兑换券有所损毁,能否照常使用或者更换新的兑换券?名气颇大的哈根达斯因拒绝为客户更换新的月饼提货券,而被告上了法院。今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此起案件的原告是百乐百惠商贸(北京)有限公司。2012年9月5日,该公司员工罗先生受公司所托,花费7万余元从哈根达斯代理商处购买了哈根达斯七星伴月、圆满臻萃月饼提领券272张。次日,该商贸公司派车领取月饼提领券,在返回公司的途中,汽车发生自燃事故。虽经消防部门奋力抢救,还是造成了月饼提领券不同程度的毁损。罗先生称,汽车自燃后自己立刻报警,消防部门出具了出警证明。此后,百乐百惠公司向哈根达斯及其代理商提出调换受损提领券以及兑换相应商品的要求,双方经多次沟通未果,百乐百惠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哈根达斯赔偿7万余元。

  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哈根达斯品牌在北京的运作。据该公司代理人介绍,百乐百惠公司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提领券毁损。在提领券毁损后,哈根达斯同意为可辨认条形码的提货券兑换月饼,但百乐百惠公司拒绝接受可交付的月饼,而是要换成新的提货券。由于月饼为定制产品,每张提货券对应一份实物,而且提货券有时间限制,谁都无权更换提货券,以及延长兑换期限。

  记者了解到,此案在朝阳法院一审时,当事双方在法庭上对烧毁粘连的月饼提领券进行一一剥离。这些提货券中,部分还能分辨编号以及哈根达斯公章。对于在外观形态上符合哈根达斯月饼提货券的图样、形式,能辨别的月饼提领券,朝阳法院对其真实性予以认可,对完全不能辨别的月饼提货券不予认可。朝阳法院一审认为,月饼提货券系特殊凭证,任何持券人均可凭其向哈根达斯兑换月饼,哈根达斯亦未规定该兑换凭证不得转让,故其主张只能交付月饼不能替换新的提货券的要求,属于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于法无据。因哈根达斯不同意更换有效的月饼提货券,故朝阳法院判决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赔偿原告损失5万余元。

  在今天上午的二审中,哈根达斯认为,由于百乐百惠公司未妥善保管提货券,导致其无法通过防伪标志及条形码确认真伪及是否已被提货,而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交货义务。对于可以确认真伪以及未提货的条形码,哈根达斯愿意提供货物,但对方拒绝提货。因此,哈根达斯认为其并不存在违约情况,不应赔偿。

  “对方始终强调月饼券可兑换的功能,但是把可以转换的功能给剥夺了。”百乐百惠公司的代理人表示,目前已经确认“圆满”月饼券中可识别的是143张以及可识别的3张条形码。“七星伴月”可识别的是50张,另外有两张可识别的条形码,哈根达斯一方应赔偿损失。

  北京市三中院今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记者杨昌平)

关键词:自燃,烧毁,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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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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