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拒付员工8.9万伤残赔偿金躲避十年
王先生(左一)向法官陈情。 “我找了他快十年。”前天上午在丰台法院,王先生用少了几截指头的手指向胡先生说。最终面临被拘留15天的胡先生让家人拿来5万元现金。 王先生诉称,2004年4月至8月期间,他给胡先生经营的个体地板专卖店打工。2004年8月的一天,在安装地板时他的左手食指、中指被电锯锯掉。经劳动部门鉴定为8级伤残。 胡先生自从出事后,就再未露面,丰台法院缺席判决胡先生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8.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胡先生不但多次变更联系方式,还通过更换暂住地、专卖店地址的方式,规避执行。 在多方查找下,执行法官王均强在春节前终于找到了胡先生最新的暂住地,经过几天蹲点,2月6日上午,王均强法官找到了十年未露面的胡先生,并将其带回法院。由于仍不愿履行判决义务,法官决定对胡先生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面对将在看守所度过春节的情况,胡先生最终让家人拿来5万元现金,并书面保证节后支付王先生余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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