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虚构遭男友强奸拍裸照勒索 警察被玩弄多次
因泡吧花钱无法对妈妈交代又想报复“男友”,小林想出一箭双雕计:假装被“男友”强暴又勒索走了钱。警方出动抓捕“嫌疑犯”却屡次扑空,一番周折后发现原是一场恶作剧。1月31日,小林因诬告陷害罪、诈骗罪在海珠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女子称被拍裸照勒索 2012年8月3日,广州江南中派出所接到报案:女子小林(化名)称被“前男友”阿乐(化名)和阿乐女友敏敏(化名)偷拍裸照,两人以此视频为要挟勒索钱财9万多元。 小林手机信息显示,确有“你想你的裸照传出去?不要耶,一万块钱准备好啊!”类似的勒索短信多条。民警根据小林提供线索展开抓捕方案。 原系想报复“前男友” 同年9月21日,警方经过跟踪布控,终于在一家酒店内将正与女友温存的阿乐抓获。同日,敏敏也被抓获。 两人面对警方的抓捕和审讯感到万分不解,均强烈否定敲诈勒索小林。经核查,警方发现发给小林勒索的短信的号码确实不为阿乐、敏敏所用,而是归属一名叫小廖的女子。 警方继续调查,竟然发现,小廖竟是小林之“托”:小林给自己编了勒索短信,通过短信或者QQ发送给小廖,小廖再原封不动地转发给小林,其间不乏有互动,但都是出自小林的自己策划,整组对话像模像样,小林俨然是一名无辜的受害者。 见东窗事发,小林在9月22日投案自首,据其供述,这场煞费苦心的“恶作剧”,是出于报复动机。小林称,因为敏敏的介入,自己和阿乐分手了,报复无门,就想着让阿乐和敏敏受点刑事处分。 昨日,海珠法院对此案进行启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 小林坐在被告席上,尚显稚嫩的脸透着忏悔。据资料,小林今年刚满25岁,是一名中专毕业生,一直在帮助其父母经营一家布料档口生意。 除了诬告他人强奸和勒索外,小林还被指控:2012年,通过网络平台,借着开服装店的名义,骗取林某17500元。(记者郭海燕 黄琼 通讯员杨美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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