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律师在线

2012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发布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07 08:12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2012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新闻人物

  1、党员律师逐渐成为律师业界品牌

  2012年5月至8月,广大党员律师作为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积极响应全国律协的号召,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凝聚律师队伍,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掀起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活动成效显著,党员律师逐渐在律师行业中形成品牌。

  入选理由:全国31个省(区、市)律师协会都建立了党组织,306个地市的律师协会也建立了党组织。截至2011年底,已有4855家律师事务所单独建立党组织,律师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发展到2011年底有6.3万人,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2、彰显责任3律师当选十八大代表

  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各地党代会的选举中,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丕峰、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廖泽方光荣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这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律师队伍的亲切关怀,同时彰显了律师队伍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入选理由:三位党代表是律师行业的杰出代表,三位律师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不仅是个人的荣誉,更是律师行业的骄傲与自豪。三位党代表具有鲜明的共同特点,都是全面履行律师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帮扶困难群众,服务民生,推进公平正义,从而得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3、法援团队为紫金矿难受害者维权

  2010年9月21日,因紫金矿业的高旗岭尾矿库发生尾矿坝溃坝,导致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5亿元。历时两年,这起曾轰动一时的环保事件———“9·21”信宜紫金矿业溃坝事故中的灾民在2012年9月如愿获得赔偿。由76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律师团经过760多个日夜,历经数百场次调解,最终以调解圆满结案,帮助受灾群众索赔1.976亿元。

  入选理由:这是广东省乃至全国最大的一次法援行动,开创了国内以诉讼手段解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赔偿的先河。

  4、赵春芳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党员

  2012年“七一”前,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评审小组组织开展网上投票推荐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吉林泉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春芳以其顽强同癌症作斗争,扎根山区30年,默默为山区百姓服务的感人事迹,作为律师界的唯一代表光荣当选为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赵春芳以纯洁的职业素养和人格魅力塑造着人民律师的形象,成为山区群众心中正义的化身。

  入选理由:30年里,赵春芳成功代理了千余起案件,没有一起错案,没有一起投诉;30年里,她跋山涉水走遍了全县3094平方公里的山村,将法制的种子播撒在革命老区的山水之间。

  5、佟丽华央视2012年度法治人物

  12月4日,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公益律师佟丽华因为在儿童权利保护领域的突出贡献荣膺央视2012年度法治人物。多年来,佟丽华和他的团队除了向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还一直致力于制度层面上的突破。他们完成了4万多字的《儿童福利条例》初稿及说明,正递交民政部有关部门讨论决策,在全国人大反家暴法立法过程中,佟丽华建议,针对儿童家暴设立专门章节,如今这一立法建议已被全国人大采纳。

  入选理由:佟丽华律师曾在2005年获得过“年度法治人物”的称号。第二次获此荣誉,佟丽华表示,“今年这次获奖,与其说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肯定,在我理解看来,更主要的是整个社会对儿童遭受暴力问题的关注,对儿童福利立法进程的期待”。

  6、郭二玲身残志坚的“最美律师”

  她自小失去双手,却历尽艰辛奋发读书,大学毕业后当上了律师,以感恩的心踏上了“1+1”志愿律师的征程。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郭二玲,是“1+1”中国法律援助优秀志愿律师,以其自强不息、奉献法援的感人事迹为全社会树立起一面传承雷锋精神的旗帜。

  入选理由:她不幸,年幼就失去了双手;她幸运,家和社会给了她温暖和力量。郭二玲,这个像雷锋一样的青年律师,用自立自强的精神书写着灿烂的人生之花。

  7、窦刚贵勇斗暴徒的反劫机勇士

  2012年6月29日,从新疆和田飞往乌鲁木齐的航班上发生暴力劫机事件,搭乘此次航班的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律师窦刚贵挺身而出,在机务人员和其他乘客同心协力下,6名暴徒被制服,飞机安全返航。在搏斗中,窦刚贵头部(缝了五针)、面部和鼻梁骨受伤,双上肢软组织损伤,右手小拇指骨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窦刚贵律师“反劫机勇士”荣誉称号,记一等功一次。

  入选理由:全国律协号召全国律师向窦刚贵律师学习,学习窦刚贵同志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概,学习窦刚贵同志坚定的政治理念和崇高的执业精神。

  8、黄雪涛积极推动精神卫生立法

  黄雪涛,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06年至今,先后代理了“深圳邹宜均”、“十堰彭宝泉”等社会影响巨大的“被精神病”诉讼案件,2010年参与发起成立公益法律组织衡平机构,为强制医疗程序中的精神病人提供法律援助,积极推动立法完善。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确立精神病收治的“危险性原则”取代原来的“自知力标准”,此法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入选理由:黄雪涛因替精神病患者维权,反对“被精神病”,推动了我国在精神卫生领域第一部法律的诞生,正是坚持不懈的民间推动,促进了权利视角在精神卫生领域的引入。

  9、吕红兵走进中南海向总理建言

  2012年2月7日,现任全国律协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吕红兵律师,作为基层群众代表,赴中南海参加了由温家宝总理主持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中国律师发展史(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中自此有了中国律师走进中南海向总理建言的记录。

  入选理由:新华社的消息说,“温家宝对吕红兵的观点表示认同。他说,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在这方面,律师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树立为公民服务的思想。”(记者 邢晖)

关键词:律师,行业,新闻事件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浩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