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死“骗子”潜逃9年后主动投案 获刑12年
打死“骗子”潜逃9年投案 打人者被判刑期12年 因怀疑生意被骗,几人群殴“诈骗者”致其死亡,一名打人者潜逃9年终于投案。记者上午获悉,44岁韩兵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02年8月23日,王某和丁某通过一名姓薛的女子介绍,认识了某集团项目经理范某。当时,范某许诺将本市王府世纪大楼五、六层的装修工程承包给二人。 后来,王某和丁某渐渐对范某产生了怀疑,觉得范某有诈骗的嫌疑。同案的李某从丁某处得知此事后,认为范某很像1999年使用相同手段骗取其父亲工程款的人。 2002年8月25日,王某、丁某、李某、跟朋友韩兵商量决定揭穿范某,并索要赔偿。如果范某不给,就打一顿然后送公安机关。 当天下午6点左右,韩兵一伙人以看图纸为名将范某及其同事约至朝阳区劲松一酒楼包间内。李某在包间内辨认出范某即为骗其父亲钱款的人后,一怒之下将其摔倒,韩兵对范某拳打脚踢。 后韩兵又打电话叫来一个外号“郭三儿”的人,两人持续殴打范某。之后韩兵等人又将范某带至海淀区五棵松一歌厅内,继续对其进行殴打。 后见范某伤势较重,韩兵等人让范某的同事将其带走。范某后被送往医院,4天后死亡。 事发后韩兵逃跑,王某、李某、丁某三人被抓。在公安部2011年“清网行动”中,逃跑9年的韩兵主动投案。 据悉,韩兵曾因犯抢劫罪于199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于案发半年前刚刚释放。 法院认为,韩兵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伙同他人长时间殴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关键词:投案,殴打,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