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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改革 为庭审"瘦身"

来源:长城网 作者:韩晓寒 2015-10-29 09: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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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韩晓寒 摄

  28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召开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法院表示希望通过推行商事审判改革,“瘦身”庭审,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资源合理分配,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庭审“瘦身”的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发易发,法院受理案件不断增加,尤其是今年5月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案件数量明显上升。1—9月,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82989件,同比上升25.3%;仅5—9月,就新收各类案件49437件,同比上升31.8%。案件数量大量增加,而法官人数受多种因素的限制在短时间不容易相应的更加,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为此,石市法院进一步推进商事审判改革,尝试“庭审要素前移,简化庭审程序”的审判方式,通过强化庭前准备,充分发挥审前会议在进行证据交换、明确争议焦点、促进和解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保证庭审能集中、高效地审理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大大提高审判质效。推进商事审判改革,一方面有利于缩短案件审判周期,节约诉讼成本,促进审判资源合理配置,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通过对争议问题实行精细化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实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改革的主要内容

  推行要素式审判。对于法律关系简单、案件类型明确的案件,针对案件的不同特点,根据法律规范构成要件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制定《起诉(应诉)要素表》并提前送达当事人,方便当事人了解法庭调查重点,便于庭审聚集争议焦点,保证庭审活动重点突出,提高庭审效率。

  强化庭前会议功能。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作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功能,将原来庭审环节中的一些审判工作前移,进一步简化庭审程序,提高庭审的效率和针对性。

  简化部分庭审环节。在充分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对庭前准备时已经告知了当事人权利义务、组织了证据交换、明确了争议焦点的案件,庭审时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对无争议的事实、证据不再进行举证、质证,简化有关庭审环节;对于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合议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提高庭审效率。

  发挥庭前调解作用。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案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基层民调组织、行业协会内设调解机构等各种联动调解机制,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减少进入开庭审判的案件数量,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商事审判改革后的法庭。韩晓寒 摄

  会后,记者们旁听了一场商事审判改革后的商事案件审判。此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九项,双方提交的证据达二十九份之多,内容繁杂凌乱,且双方争议点较多。按照传统的庭审方式,所有证据需要一一在庭审中出示、质证并认定,这个过程耗费时间会很长,预计整个庭审过程至少要三个小时左右。

  商事审判改革后通过庭前证据交换,对无争议的证据予以认定。庭审时,直接根据认定的证据归纳无争议事实,并根据被告质证意见归纳争点进行调查。对于事实清楚但法律适用有争议的问题,直接放在法庭辩论中解决。将庭审过程缩短到一个小时左右。

  审理案件的民四厅厅长表示,通过商事审判改革简化诉讼程序,不仅强化庭审功能缩短了审判周期,可以达到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效,增强审判透明度并且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关键词:商事审判,改革,庭审

责任编辑:白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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