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热点聚焦

拾荒老人自建平房被拆毁 起诉土地承包商索赔3万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杨凤临 2015-09-15 15:26:1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蒋大爷在庭审中。法院供图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蒋大爷称自己建的两间平房,在其带老伴回老家看病期间被人拆毁,房间里的物品都不见了。为此,蒋大爷将承包当地土地的马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其自建房屋及屋内财产损失共计3万余元。14ri 上午,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称荒地上建起了家

  昨天上午9时30分许,74岁的蒋大爷在女儿蒋女士的陪同下走进一中院的第4法庭,与他一同前来的还有蒋大爷找的证人倪先生。而被告马某二审未出庭。法庭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据了解,蒋大爷因生活困难且尚有孙子孙女要抚养,多年来一直在石景山区衙门口村的一个砂石厂附近靠捡废品为生。法庭上,蒋大爷说,初到北京时,他在衙门口村租了一间平房,“就是石棉瓦搭的棚子,每个月初交50块钱。”之后,蒋大爷花了2000块钱从房东手上买下了这个棚子。蒋大爷发现,房子附近有一片荒地,就打算自己再盖两间。于是在2009年,他请自己的老乡倪先生帮忙一起盖了两间简易的平房,当时还给了老乡600块钱的工费。

  法庭上,证人倪先生称,当时其受蒋大爷的邀请,帮助其建了两间平房,两间加起来南北4米、东西6米。材料一部分是蒋大爷自己捡的,水泥则是两个人一起去买的,工期10多天。“房子是砖房,没有大梁,有简易的小窗户,距离蒋大爷当时居住的地方最多10米的距离。”倪先生说。

  一审称老人没证据

  2014年10月,蒋大爷的老伴生病,“我们在北京看不起病,所以回老家了。”蒋大爷称,一个多月后,返回北京时发现自己的两间房屋被夷为平地,“屋子里外的财物全没了。”蒋大爷称。随后,蒋大爷将承包该片土地的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万余元。

  对于丢失的财物,蒋某在起诉书中列得很详细:红砖25000块、方木24根、铁皮瓦24片、床板4块、被子4床、衣服共50件;电冰箱、洗衣机各一件;自行车两辆;脚踏三轮车一辆;小孩玩具汽车3个;废铜、铁、铝、塑料、胶皮等废品若干;现金8000元,总价值32560元。

  今年7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蒋大爷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蒋大爷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诉称的房屋和财物的存在。在此情形下,蒋大爷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基础及法律依据,依法被驳回。至于267元案件受理费,蒋大爷需自行承担。蒋大爷不服,上诉至一中院。

  咬定承包者拆的房

  昨天,蒋大爷说:“我就随便盖了两间小平房,也没有房产证,能证明的就是我老乡帮我盖的。”另外,蒋大爷还列举出了住在周围的几户人家,但蒋大爷只能大概说清楚他们是哪儿的人,姓什么,其余的也说不清楚。

  在问到拆房子的具体情况时,蒋大爷说:“我2009年盖房子的时候,这儿没人承包,就是荒地,马某是2014年才开始承包的。就算他承包了,也没权利拆我的房子。”

  由于马某未出庭,法庭辩论和当庭调解都无法进行。上午10点半左右,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宣判。

关键词:拾荒老人,平房,被拆毁,土地承包商,索赔

责任编辑:李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