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法制河北

桥西法院以利益均衡为原则化解一起疑难复杂案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郭晶璇 2015-09-07 09:43:59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长城网石家庄9月6日讯(记者 郭晶璇)9月6日记者获悉,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通过专题研究和咨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专家等方式,以利益均衡为裁判原则,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房地产疑难复杂案件,为今后处理此类案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范例。

  2012年6月20日,原告梁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某楼盘A座共计5层,总价款3000多万元,房产交付时间为2012年11月31日。后原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总价款的50%,但被告未按期交付房产。原告待被告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800余万元。

  因该案涉案金额较大,且案件受理之初被告即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并要求法院将被告的全部银行账号冻结,双方你来我往,矛盾十分尖锐,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该院院长多次组织相关庭室办案人员研究案情,听取案件汇报,要求办案人员坚持调解优先、依法妥善处理。在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原告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先予赔偿后再履行交付符合约定的房屋,被告则坚持原告在签订合同时明知售房手续不健全,存有过错,即使改变了现状,也不能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法官通过翻阅卷宗,对房屋现状现场勘验,充分了解案情实际情况,一步一步优化调解方案。

  经现场勘查,主办法官发现房屋现状已经改变,被告已无法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告知原告面对现实,争取从经济方面获得补偿,消除了原告的抵触情绪,同时也向被告指出,其私自改变现状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触探双方的顾虑和目的,最终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意见,双方同意立即交房,并重新调整结构,以减少损失。主办法官以为此案到此可以顺利解决,没想到原、被告对于赔偿数额争执不下,调解工作再次搁浅。在此案事实基本清楚的情况下,主办法官决定及时开庭,固定诉求,确定焦点,依法判决。

  为准确适用法律,该院院长召集主管院长、业务专家讨论研究后,决定以该案件为重点,结合类似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形成研究课题,邀请有关法律专家研究破解。6月下旬,该院院长亲自带领办案法官于中午乘火车赶赴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与有关审判专家四个小时的沟通交流,了解了相关立法背景、理顺了法律关系、明确了法律适用、确立了审判思路,一行四人连夜返回时已近凌晨时分。

  在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基础上,该院院长在专题研究会上提出了“均衡双方利益、实质性解决纷争”的审理思路,主办法官根据研究确定的思路,以利益均衡为裁判原则,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的过错程度及房产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依法作出了判决,原、被告双方继续履行《房屋认购协议》,并按已交房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2.5倍计算给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

  判决送达后,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原、被告主动协商履行了判决内容,双方终于握手言和,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合法权益、减少了损失。

关键词:桥西法院,复杂案件,利益均衡

责任编辑:纪丽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