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向64个多灾易灾县发放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
河北举行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发放仪式。河北民政厅供图
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河北省民政厅供图 长城网8月6日讯(记者 吕晓红)8月6日,河北省民政厅在省救灾捐赠中心举行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发放仪式,向全省64个多灾易灾的县级民政部门配送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 为提升基层民政部门救灾应急能力,使其切实履行好灾害救助工作职能,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安排专项资金,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配置、统一标识的方法,为全国中西部地区1096个多灾易灾县配发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其中分配给河北省64辆,配送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 河北省民政厅要求,河北省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禁止公车私用、对外出租出借、为车辆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将车辆交给无关人员驾驶等行为。严格执行车辆使用报告备案制度,合理调度使用车辆;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严禁驾驶出入、停放在各旅游景区(灾区除外)、高档娱乐场所;确保车辆标识和车载装置统一规范,车辆标识包括颜色和文字,车辆基本色为白色,车身两侧用反光材料统一喷涂“民政救灾”文字标识。车载装置包括北斗导航定位车载终端、行车记录仪、逆变电源、外接电源系统等,属于救灾应急工作必须设置,不能随意减少或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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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