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闯世界出售“原始股权”涉嫌非法集资
近日,多名郑州市民向本网反映称,河南省闯世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闯世界)在上海股权托管中心挂牌后,公开对外发行原始股,宣称两年后该公司就能在A股上市,到时原始股收益可以翻30倍,通过被证监会明令禁止的“原始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闯世界招股说明书显示,闯世界系中国天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1.096亿,是一家书画推广,艺术品收藏、品牌推广、文艺庆典、各类广告策划制作的专业性文化传媒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3月在上海股权托管中心挂牌,面向公司员工及内部人员原始股权招募,发行方式为私募股权定增发行,股份性质为“原始股份”,第一期拟定增发行6000万股融,每股发行价格3元,资额度为1.8亿元,发行对象为公司员工及内部人员,退出策略是从海内外资本主板市场IPO,投资入股有2年的封闭期,封闭期内任何股东不准退股,但可以通过股交中心协议转让。 (闯世界的招股说明书) 闯世界和投资人签订的《河南省闯世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非公开股权认购书》同时保证,股权在封闭期结束后,闯世界如不能按期上市,闯世界郑重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按股权原价回购全部所有出让的股权,并按年化利率不低于12%股息回报给投资方。 《非公开股权认购书》特别指出,闯世界第一期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权的方案,经2015年4月30召开的闯世界传媒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备案,同时给投资人颁发闯世界股权证。 (闯世界股权认购协议书和股权证) 据了解,上海股权托管中心全称为上海股权托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俗称四板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 闯世界在上海股权托管中心的公开信息披露显示,该企业注册资本960万元,员工15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财务总监共3人,总计18人。 上海股权托管中心工作人员称,闯世界在该中心Q版挂牌备案,但是股权定增并没有在该中心备案,特别指出股权定增不允许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并且总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在上海股权托管中心交易平台上,本网查询不到闯世界挂牌交易价格及成交信息,更查询不到关于此次“股权定增发行”的审批任何信息,就连该公司的财务信息也查询不到。 闯世界张总(女)坦言,第一期原始股发行结束,第二期还没有开始。公司有员工2000人还有很多关联公司,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购买到原始股。对于该公司此次原始股权发行涉嫌非法集资的几个特征均给予否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29日,陕西省证监局公开发布警示——《高度警惕以在陕西省外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为幌子非法集资诈骗活动》,其中指出陕西QYDS有限责任公司——以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为名“自导自演”在公司注册地公开推销所谓“原始股权”的案件。 《警示》指出,今年5月,陕西证监局发现,陕西QYDS有限责任公司近期在西安多地当街散发宣传资料,召开推介会,声称“QY企业集团于2015年2月9日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上市,现发行原始股权”。其与股权投资人签订的《股民合作协议》第三条约定“按照其持有股权份额每年享受不低于15%的股金分红”,并承诺“三年内未能主板上市,公司负责一个月内转让投资者所持有股权,转让不成功公司无条件以市场价格回购”。公司收取投资者“股权投资款”后向投资者出具《股权证》,投资者要享受协议约定的每年15%现金分红的话,需承诺成为“LP股东”,即股东名字不载入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也不变更工商登记中的股东、出资等事项。 陕西省证监局指出,陕西QYDS有限责任公司和YCDF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相同股东设立的公司,其“自导自演”所谓代理销售陕西QYDS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上市”的“原始股权”过程中,故意混淆概念,同时以“三年将公司推向主板”进行虚假承诺和宣传。上述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两家公司联手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原始股权”,吸收资金,并承诺一定期限内给付回报,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一条及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条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陕西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增强识别、抵制、防范各类非法金融活动能力,尤其是要高度警惕近期打着“四板上市”幌子的所谓“原始股”、“原始股权”的非法集资和诈骗犯罪活动。对不认识的电话、邮件、传单、网络宣传、推销的以“优先股”、“新三板上市”等为噱头的“天上掉馅饼”式的“投资机会”,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 |
关键词:股权托管,证监局,非法集资,YCDF,闯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