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通报宝马肇事案最新进展 回应公众十大疑问
法制网南京6月23日电 记者马超 今天晚上20:59,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新浪官方微博第三次通报“6.20”宝马交通肇事案最新进展,就公众极为关心的十大疑问一一作出回应。通报称,肇事宝马车上发现的白色粉末经检验为淀粉而非毒品,之所以给肇事嫌疑人王季进戴头盔是因为其被抓获带至派出所后情绪十分激动,大声喊叫,用头撞墙,并试图咬民警和特勤人员。以下为通报全文: 现围绕6.20案件调查最新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1、警方如何确定抓获的嫌疑男子就是肇事者? 警方提取现场肇事宝马车气囊上的血迹,并与被警方抓获嫌疑男子血样等检材进行DNA比对,认定同一。现场有目击证人向警方指认,被抓男子即是肇事嫌疑人。此外,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胸口处有被车辆安全气囊撞击痕迹,和安全带勒痕,因此确定王季进就是肇事宝马车驾驶人。 2、警方如何排除肇事嫌疑人毒驾的嫌疑?据目击者介绍,事发现场有白色粉末,警方是否确认为毒品? 根据警方调查,嫌疑人王季进无吸毒前科,事发后对其进行尿液检验,结果呈阴性,确认其无毒驾嫌疑。民警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现距宝马车约30米左右的地面上有一袋白色粉末,后经警方提取检验后,该白色粉末为淀粉类,排除是毒品的可能。 3、警方如何排除酒后驾车嫌疑? 事发后,警方提取了肇事嫌疑人的血样送检,送检血样鉴定结果为:送检的嫌疑人王季进血样中未检出乙醇成份。 4、据了解,肇事的宝马车为查封车,该车是否可以上路行驶,有无改装、保险? 经调查:该宝马车牌号为陕AH8N88,车辆登记地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车主为许某某,初次登记日为2014年3月13日,检验有效期止:2016年3月31日,该车2014年底被西安市公安局依法查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期间车辆不得办理车辆变更、过户手续,但并不影响车辆使用。经警方鉴定,该车为宝马“730”轿车,仅标识被改为宝马“740”标识,外型及技术参数与车辆登记数据一致。该车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有效期2015年01月14日至2016年01月13日。 5、宝马车是否为肇事嫌疑人所拥有,车辆的来源? 陕AH8N88宝马车登记车主为许某某,实际使用人为王季进。经调查,该车车主因债务纠纷,车辆多次转手抵债,后王季进于2015年年初以40万元的价格私下购得并使用,但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目前警方正在对该车多次交易转手情况进行调查。 6、肇事嫌疑人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经调查,王季进的准驾车型为A2照,驾驶证有效起止日期为201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6日,有效期为10年期。 7、嫌疑人是否是网上所传的富二代、官二代?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江苏靖江人),暂住南京市江宁区,目前其父母在靖江老家务农。其父1992年在南京打工,后在某装饰城经营水电材料销售生意,于2006年因身体原因,将店铺交给儿子王季进经营。其母亲无工作。 8、嫌疑人在派出所审查时为何被戴头盔和约束? 嫌疑人王季进被抓获带至派出所后情绪十分激动,大声喊叫,用头撞墙,并试图咬民警和特勤人员。出于安全需要,警方为嫌疑人王季进戴上头盔,将其双手反铐,并用约束带控制其双腿。 9、宝马车车速到底是多少?是否超速? 根据调阅视频和目击证人反映,陕AH8N88宝马车肇事时瞬时车速很快,但具体的数值需要进一步进行鉴定。 10、警方目前通过哪些途径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截止6月23日21时,警方已通过交管局官方微博“@南京交警”发布三次通报(含此次),之前未通过其他渠道发布消息。 背景 6月20日下午,在南京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路口,一辆宝马轿车以“闪电”般的速度闯红灯,在路口撞上了一辆正常左转弯的马自达轿车,马自达轿车后半车身被撞得粉碎,车上两名年轻人当场身亡。事发瞬间的视频和现场照片在网络上传开后,各种传言与猜测纷纷出现。 6月20日傍晚6点03分,南京警方第一次通报了事故情况,确认了事故伤亡情况,马自达轿车内两人死亡,另一辆被撞的出租车驾驶员受伤,更为关键的信息是,肇事者在离开现场后,被警方找回并控制。不过,有关肇事者身份以及是否有酒驾或者毒驾的情况并未提及,这让网络传言更是甚嚣尘上。 6月21日凌晨2点40分,南京警方第二次通报了事故情况,肇事者为王季进(男,35岁,江苏省靖江市人,暂住南京市江宁区)。事发当天下午1点40分,其驾车从一家装饰城返回江宁,途中肇事。除此以外,警方的通报中还表示,王季进并无酒驾与毒驾,且其驾驶证仍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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