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我国目前没有所谓“网络医院”
法制网北京2月10日讯 记者胡建辉 在卫生计生委今天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委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回应提问时指出,在我国目前的医疗机构类别当中并无所谓“网络医院”这个类别。 宋树立回应的记者提问是,最近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已经确立为全国唯一一家网络医院,下一步有没有可能开通更多的网络医院? 宋树立介绍说,卫生计生委在2014年8月21号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明确地把远程医疗分为两类,这两类是按照实施主体来划分的,一类是一方医疗机构运用通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向另一方医疗机构的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是机构和机构之间的远程医疗服务。第二类是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术向患者直接提供的远程医疗服务。广东第二人民医院提供的实际上就是第二类远程医疗服务。 关于远程医疗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在《意见》中有明确的规定。宋树立说,一是这些服务只允许医疗机构开展,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同时,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也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二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机构必须具备与开展这个服务相适应的诊疗科目及相应人员、技术、设备、设施条件;三是医疗机构在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远程医疗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保障措施;四是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必须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并保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五是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等如果发生变化,不能继续满足远程医疗服务需要,必须立即停止远程医疗服务,并按规定报告;六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远程医疗服务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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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