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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最严民间“禁狗令”已实行2个月 根绝狗患难实现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周宵鹏 2014-09-22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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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条例亟须补漏修条款

  面对史上最严的“禁狗令”和一系列清查行动,几个小区的养犬居民大多在回避中观望。“不知别人怎么样,反正我在等。”一位已把犬只送到亲戚家的养犬居民说,他不信这禁令能持久,“这禁令本就与相关法规相违背,过了这阵风他们一定会松懈。”

  尽管发出了“霸气”的通告,不少物业公司却向记者表达了担忧,毕竟他们不具备执法权力,“上门清狗,将宠物送到流浪动物收容所”,这样的言辞具有较强的威慑力,但在具体实施上却存在操作难题。一位保安向记者坦言:“真要从业主手里夺狗,我们心里多少有些没底,要是碰上特别强硬的业主,我们也比较难办,引发其他问题更难处理。”

  更有律师指出,物业的这种做法涉嫌违法。律师康君元就表示,小区的物业公司只是一个民事主体,它在服务居民的过程中,出于还居民一个安静环境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贴出“禁狗令”,则完全是在越权行使职责。狗是居民的私有财产,不管有没有办证,物业根本无权随意处置。居民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饲养宠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只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才能在合法范围、使用合法程序处置。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一直按照《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养犬进行管理,全面禁狗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与管理条例有冲突。”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大队长苏建忠表示,公安部门一直没有接到全面禁止养狗的相关通知,辖区派出所已经与“禁狗令”通知的制订方进行了协调沟通。

  《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第5条对市区犬类管理作了职责划分,涉及公安、城管、畜牧、卫生、工商五部门,还规定居委会或村委会协助管理。尽管职能部门很多,但在实际管理中却因缺乏衔接而呈现各自为战状态。

  按照该管理条例,畜牧部门负责给狗打防疫针和发免疫证,公安部门负责给狗发准养证,但如果养狗者不打防疫针,畜牧部门也没有行使强制措施的权力,而公安部门见不到免疫证,就不能给狗发证;二环内为重点管理区,公安部门可对非法狗市等单独行动,二环外为一般管理区,则必须由工商部门先出面……

  “职责划分比较僵化,缺乏统一调配和衔接,给执法带来很大难度。”苏建忠说,“尽管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让公安部门去协调城管、工商等其他平级部门是不合适也不现实的。”

  “截至目前,市区办理犬只准养手续的有16000多户,而市区究竟有多少只狗,现阶段还没办法统计清楚。”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常虹说,因不文明养犬行为所导致的扰民事件呈逐年上升之势,“公安部门人力有限,除了集中行动,只能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治理上显得疲于应付。”

  “从根本上治理狗患,还应推动省级层面的立法工作。”河北省人大代表马印龙在今年牵头提出加强养犬管理立法议案。他认为,当前各地大都靠地方政府制定的条例,普遍存在设计有漏洞、操作性不强、涵盖不广、条文不明确等问题,建议通过省级层面立法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构。

关键词:禁狗令,民间,狗患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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