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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罐泄漏爆燃 三餐馆员工烧伤索赔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孙莹 2014-08-25 08: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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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馆的液化气罐泄漏爆燃,致使三名餐馆员工不同程度被烧伤。今天上午,三名伤者将北京液化石油气公司告上西城法院,共计索赔损失180余万元。

  液化气罐突然漏气了

  单先生、何先生、谢先生都是北京彩云之滇餐馆的员工。三个人今天当庭解开衣服,展示自己的伤痕。“您看我胳膊、腿上、后背全是烧伤……”记者看到,受伤最重的何先生四肢和上身皮肤被烧得坑坑洼洼,变了颜色。其他两人手上的皮肤也都已经烧花,手掌变形。

  “2012年9月18日晚上7点半,我正在前厅,后厨的人叫我,说燃气瓶打不开,让我去看看。”原告单先生是餐馆的前厅经理,两年前的事故他记忆犹新,“我先帮着拧了一下没拧动,后来我去前厅拿毛巾,刚回到后厨,进了门,离煤气罐还有20米左右的时候,同事小何说有煤气味,他赶紧跑过去关闸门,这时火就起来了……”单先生和同事赶紧跑出来就地打滚,扑掉身上的火苗,洗碗工谢先生也一起被烧伤。

  三人认为,是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提供的液化气罐和供气系统出现质量问题而爆燃,造成三人受伤,液化气公司应该承担赔偿全责。

  难道三名员工告错了人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答辩称,餐馆已经为三人支付了医疗费等赔偿,原告方只能得到一次赔偿,已经获赔的不能再要求赔偿。另外,根据公司与餐馆签订的供气合同来看,2012年3月之前,是该公司向餐馆提供液化气罐,后来是北京北燃液化气公司向餐馆供气。此次事故发生的时间是9月,该公司与此案没有关系,三名员工告错了人。

  在庭上,原告方的律师又再次查看了餐馆的供气合同,对于北燃公司供气的事,连作为第三人出庭的餐馆老板都不了解:“他们公司内部怎么改制我们不清楚,送气还是原来的人,保修也是燃气公司负责的。”

  对事故责任各执一词

  对于事故发生的责任,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液化气公司表示,西城区已经对此次事故进行了火灾原因、责任鉴定,最后认定是由餐馆负全责的安全生产事故,与供气方没有关系。在液化气罐交接验收后,存放、使用、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都应由餐馆负责,不应转嫁给液化气公司。

  对于这种说法,餐馆老板当庭反驳说:“我们对安全很重视的。爆燃的钢瓶的角阀是歪的、接钢瓶的一段软管也破裂了,这都可能是发生爆燃的原因。事发后,我们也咨询过,相关专业人士表示除非是专业设备、专业人员操作,否则一般人是不可能将钢瓶角阀弄歪的,由此看应该就是钢瓶有质量问题。再说,一个正常使用的钢瓶,阀门都拧不开,还不是质量有问题吗?而且,发生事故前半个月,员工就闻到过有异味,燃气公司还专门来维修过,没想到还是发生了事故。”

  液化气公司提供证据说,涉案钢瓶一直在正常流转使用,是事发当天才送到餐馆使用的,有质量检测报告。如果角阀偏移肯定是不当使用造成的,因为偏移后的钢瓶根本不可能充气。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关键词:液化气,餐馆,索赔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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