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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多数乱收费露天停车场未整改

来源: 张家口新闻网 作者: 赵娜 2014-08-02 0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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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有关部门对停车场加强监管

  记者发现,不按照市物价局有关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的多数是开放性停车场。那么,我市在规划停车场上是否对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有规定吗?记者就此咨询了市规划局司政科柴科长。他介绍,我市没有关于露天停车场专门的规划标准。商场前的空地属于商场,商场用于停车是可以的。随后,记者查阅了2009年10月正式实施的《河北省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妨碍市政公用设施、消防通道、医疗救护通道、盲道正常使用的路段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同时,根据《河北省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在停车场附近道路和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停车引导及停车场标志;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经营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管理制度、停车场使用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有工作人员看管和采用人工方式收取停车费的停车场在车辆驶入时,向机动车驾驶人出具加盖该停车场印章,有统一编号,载明停放车辆的牌号、停车时间和停车场值班人员姓名的停车凭证,并负责保管车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严禁乱收费,并对按国家规定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和残疾人代步用机动车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此外,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性停车场工作人员未配戴统一服务标识、不按规定出具停车凭证和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者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费。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共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经营性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虽然我市的停车场管理相关办法尚未出台,但是河北省出台的《河北省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实施五年多了,相关部门并非无章可循,但是我市露天停车场还存在如此混乱和不规范的情况,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关键词:张家口,停车场,乱收费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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