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追妙龄女送5万表心意 遭对方劈腿后起诉索回
14日,90后姑娘小李在宁波江东法院签下调解协议时,一脸不悦。
“我算是知道了,人品不能靠钱来证明”。 这是个民间借贷案,原告老翟,今年50多岁,在宁波经营一家小公司。 被告小李,二十出头,原先是老翟公司的员工。 两人的相识颇有戏剧性。 去年上半年,小李还是一家奢侈品店的员工,有天去银行办业务,偶遇老翟。 那天老翟取了一大笔现金,包里塞不下,正着急时,小李顺手把自己的一个购物袋递了上去。老翟很感激,也被小李的年轻漂亮深深吸引,当时要来联系方式。 此后,老翟对小李展开热烈追求,小李提出,因为两人年纪悬殊,了解也不深,要求老翟给她汇款5万元“证明人品”。老翟马上照办,还邀请小李到自己公司来上班,薪水优厚,年底还有分红。 考虑再三后,小李辞去奢侈品店的工作,进入老翟公司。没几个月后,老翟发现,小李偷偷交了个男朋友,是个跟她年纪相仿的小伙。 老翟十分恼火,觉得小李明明有男友还接受自己追求,完全是欺骗感情。但他没挑明,而是要求她写下5万元“人品证明费”的借条,小李写好借条不久,老翟就找借口把她辞退了。 今年3月,老翟拿着借条起诉到江东法院,要求小李还钱。 开庭时,小李气不打一处来,直言老翟“没品”。 “这5万块哪里是我问他借的,这是人品证明费,说白了就是当初他为了讨好我送我的,先是骗我写借条,说什么等我工作到年底,就把借条还给我,结果写完没多久就把我辞了,害我现在连工作都没了!” 老翟则表现淡定,认为口头说的都是虚的,借条才是最有力的证明。如果要说“欺骗”,也是小李“欺骗”在先。 经过调解,昨天两人达成协议,小李答应归还老翟4万元,两人从此无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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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