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广州白云区鹅掌坦致8死36伤爆炸案开审 9嫌犯受审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07-14 22:11: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新社广州7月14日电 (蔡敏婕 陈晓红)发生在去年,致8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广州白云区鹅掌坦重大爆炸事故案,14日在广州中院开审,庭审过程预计将持续两天。包括2名外籍人员在内的9名被告分别被控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等罪。

2013年9月10日,广州白云区鹅掌坦发生剧烈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36人受伤。

广州市检察院起诉书中称,2013年8月,约旦国籍的被告艾德·哈马德·艾倍德·拉卜罕·艾尔哈瑞尼联系另一被告范祖敏储存爆炸物烟花和击发帽;范祖敏明知前者的货物为爆炸物,但为了牟利,仍将该批达2500多箱的危险物品存放其仓库中。

2013年9月9日,被告艾德·哈马德·艾倍德·拉卜罕·艾尔哈瑞尼联系另一名被告黄锐彬将烟花1500箱、击发帽200箱伪装成鞋子、石棉瓦报关并运输出境。

2013年9月10日12时许,范祖敏组织搬运工人搬运其中一批爆炸物时发生爆炸,爆炸当量约为130千克TNT,导致8名搬运工人和在场人员当场死亡,多名民众受伤。

起诉书中还透露,艾德·哈马德·艾倍德·拉卜罕·艾尔哈瑞尼知道发生爆炸后,指使巴勒斯坦国籍的另一名被告人奥德·夏卡莱哈将其存放于其公司的烟花、文件、手提电脑等财物取走。

广州市检察院认为,艾德·哈马德·艾倍德·拉卜罕·艾尔哈瑞尼和范祖敏等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储存爆炸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共同触犯了相关法律,均当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的7名被告人则分别被控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等。(完)

关键词:鹅掌,范祖敏,艾德·哈马德·艾倍德·拉卜罕·艾尔哈瑞尼,爆炸物罪,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