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赎回 江西两男子盗窃汽车反光镜被判刑
两男子专偷路边高档汽车的反光镜,然后留下电话叫人花钱来取。14日上午,江西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李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11月初,被告人李某、王某、叶某(另案处理)商议通过盗窃高档汽车反光镜实施敲诈。当月20日凌晨,李某、王某伙同叶某窜至南昌市某宾馆门口,将停放在此的一辆黑色奔驰商务车的两侧反光镜(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用手扳下盗走,留下联系电话后对失主实施敲诈。失主寄出1000元后赎回一块反光镜,另一块反光镜遗失。此后,二人又以同样手法两次盗窃反光镜后要求失主用钱赎回均未得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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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宿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