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收钱帮人入学 无法履行承诺安排孩子泡1年网吧
原海港学校职工王某,欺骗家长安排孩子入学,收取26000元后无法履行承诺,便安排孩子每天到网吧上网,一年后家长才发现实情。 35岁的王某原是海港学校职工,2012年8月底,于先生经朋友介绍找到了王某,委托王某安排儿子小于到海港学校就读高一年级。王某表示同意,并要求于先生支付30000元。2012年9月下旬,王某退还给于先生4000元。但此时海港学校的招生工作早已结束,王某得知无法帮助小于进入学校就读,但又已将26000元用于个人花销,无法退还,便对于先生谎称小于入学之事已办妥,让于先生9月23日带小于来学校等候安排。其实,王某每天在上课时间付钱安排小于到网吧上网,为了不让于先生发现,他还给小于购置了海港学校校服,在新华书店购买了教辅书,并且伪造了海港学校报名费收据、学生卡及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表。直到2013年9月,于先生才发现真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王某被抓捕归案,其亲属向于先生赔偿经济损失36000元,取得于先生谅解。 秀英区法院判决王某犯诈骗罪,获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林菲 通讯员薛莹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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