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10天通报10名官员通奸 给广大党员敲警钟
力度 不足10天中纪委通报10官员“通奸” 记者注意到,杨刚和曹鉴燎是从7月2日以来,中纪委在通报中,提到“与他人通奸”的第九个和第十个官员。 7月2日,中纪委同时通报了5名“问题官员”,其中均提到“与他人通奸”。 今年6月5日,中纪委首次在通报落马官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的问题时,使用了“与他人通奸”的措辞,并在6月7日专门刊登了一篇名为“从一个热词看党纪严于国法”的文章,回应最近出现的“与他人通奸”的措辞。 中纪委解释,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据介绍,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条例补充强调,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新华社文章指出,“通奸”这个刺目刺耳的词汇再次出现在中央纪委发布的通报中,被立案审查的冀文林和余刚都有通奸行为。这样一个词汇屡次出现在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中,在令人感到错愕惊讶的同时,无疑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道德警钟。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等 迄今“与他人通奸”的官员 宣布日期人物 7月7日海南省政协人资环委 原主任赵中社 7月5日山西省监察厅 原副厅长谢克敏 7月3日江西省吉安市政协 原副主席林翘银 7月2日武汉市新洲区委 原书记王世益 7月2日鄂州葛店经开区管委会 原主任陈伯才 7月2日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 7月2日中央政法委办公室 原副主任余刚 7月2日齐鲁工业大学 原党委书记徐同文 6月27日国家信访局 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杰 6月5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原副总经理戴春宁 资料来源:中纪委网站 |
关键词:中纪委,通奸,双开,受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