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梅花桩”思维,要得不?
在广西北海市四川南路和贵东路交会处,陆续冒出了密密麻麻、神似梅花桩的警示桩。原来,近日来针对露天烧烤摊引发的投诉不断,为此,北海市银海区城市管理局展开集中整治摊点乱摆乱卖的专项行动,“梅花桩”正是该局亮出的“奇招”。(7月10日《法制时报》) @王琦:“梅花桩”堵了商贩的路,更堵了市民的心。 @yaddd王:城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一堵了之”只能短期见效,难以长久,难道“梅花桩”还能跟着商贩跑吗? @ccool:管理者不能止于“梅花桩”带来的短期效应,而应寻找一个长期的管理办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管理方法,治标不治本,难以根除城市痼疾。 @钱兆成:“梅花桩”本是一种练武的道具,武林人士用它来强身健体,而广西北海却用来防小贩。同一种东西,有不同的用法,这显然是罔顾民生需要的思维在作怪。 @堵而不疏:道路属准公共品,城管没有权力对道路“修修剪剪”,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要遵守必要的程序。而城管不经市民同意,就在人行道上随意设置“梅花桩”,这已是一种越权。 @戈金:城管部门与其不辞劳苦地立“梅花桩”,不如在疏导露天烧烤摊上做文章。 @张绪才:“梅花桩式”执法,确实省事不少,但“钉”在街头的“梅花桩”愈多,愈显出执法者的懒政程度。 @江德斌:城管设置的“梅花桩”是针对摊贩乱摆卖,难道是要把摊贩都逼成武林高手吗? |
关键词:奇招,梅花桩式,法制时报,露天烧烤,四川南路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