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湖北史上最严水法实施 水污染事故瞒报最高罚50万

来源: 长江日报 作者: 2014-07-02 11:06: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昨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水法”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我省环保“零点行动”同时打响,将连续5日夜间行动,突击检查全省水源地保护、企业污水偷排等水源污染。

昨日零时,市环保局3个检查组分赴全市17个区,抽查15家企业污水处理情况,现场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污水处理不到位的污染嫌疑,采样结果正在化验分析中,涉及违法违规企业日后将向社会曝光。据了解,作为今年我省“向污染宣战”环保行动之一,昨日起一连5天,省、市、县(区)三级环保部门汇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夜间突击检查,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私设暗管或利用其他规避监督方恶意偷排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是监管重点。

昨起施行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将对违法排污破坏水环境者进行严厉处罚。凡违规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环保部门在原处罚数额基础上按日连续处罚。同时,设置或变更排污口未经批准的,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发生水污染事故后瞒报、漏报和故意拖延的当事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等。(记者 刘舒)

关键词:水污染事故,偷排,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我省,限期改正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