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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办假公司提供假信息 帮炒股骗取“服务费”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2014-07-02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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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虚假公司,在互联网购买客户资料,发送集群短信提供虚假股票信息,骗取“服务费”。近日,在“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广州花都警方在福建省福州市打掉一个大型电信诈骗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0人,缴获电脑、打印机、银行卡、电话机等作案工具一批,该团伙涉嫌电信诈骗作案20余宗。

花都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充分发挥打击电信诈骗主力军的作用,抽调专门力量组建打击专班,主要围绕网络购物、“猜猜我是谁”、冒充公职人员等诈骗违法犯罪,加强对涉案信息的收集,强化对作案规律的分析研究,从中查找有价值的线索。

3月,事主周某在花都区新华街被人以提供股票信息收取服务费的方式诈骗,损失22000元人民币。打击专班开展侦查取证,最终确定被骗资金取款地为福建省福州市。专班立即派一组民警赶到福州市,在福州警方的大力协助下,锁定涉案团伙成员的身份信息,并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侦查,彻底摸清该团伙成员组成、居住地址和活动规律。

6月14日上午,民警决定展开抓捕,对嫌疑人的窝点进行清剿。就在这时,该团伙突然出现异常动向——集体外出。难道嫌疑人潜逃?经分析,民警断定嫌疑人并非潜逃,于是按兵不动,继续守候。15日下午,嫌疑人集体回到住处。为确保抓捕行动万无一失,专班增派一组民警赶往福州协助。16日,两组警力会合,研究案情,制定周密的抓捕计划。17日上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开展行动,当场抓获蒋×辉(男,24岁,福建三明人)、苟×桢(男,27岁,四川成都人)等10名团伙成员,缴获电脑、打印机、银行卡、电话机等作案工具一大批,一举打掉这个大型电信诈骗团伙。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利用短信平台发布虚假股票信息,向事主实施诈骗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今年2月,犯罪嫌疑人蒋×辉、苟×桢密谋通过发布股票信息实施诈骗,并成立一个名为“升×机构有限公司”的假公司,配备了一套假公章、假证件等。两人在各自朋友圈物色“员工”充当业务员角色,苟×桢负责在网上购买客户资料,通过网上短信平台集中发送虚假股票信息;业务员负责打电话跟踪“服务”,骗取“服务费”;蒋×辉负责管理账目、维持客户等。诈骗得手后,主要由蒋×辉、苟×桢两人前往ATM柜员机取款,所得赃款四六分成,即业务员四成,蒋×辉、苟×桢两人占六成,业务员无底薪,只有分成。初步审核,该团伙涉嫌电信诈骗作案20余宗。(记者/陈捷生 通讯员/张毅涛 徐斌 欧国璋)

关键词:服务费,团伙成员,骗取,股票信息,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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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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