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八成来自群众举报
今天,省检察院和石家庄市检察院在省会西清公园举行举报宣传活动,通过散发材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案件管辖范围,并受理群众举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参加活动。 据介绍,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权犯罪,群众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检察机关对举报严格保密,并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凡举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的大案、要案,经侦查属实,被举报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给予举报人员、单位物质奖励。 据了解,我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约有80%来自群众举报。(记者周远 通讯员胡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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