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深圳集中宣判39宗涉毒案 韶关销毁282千克毒品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06-24 21:06: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新社深圳6月24日电 (记者 郑小红 李凌 索有为)深圳全市两级法院24日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并对毒品犯罪案件39宗51人举行公开宣判,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刑罚的18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3人。

深圳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学生代表受邀旁听宣判。深圳中级法院作为主会场,对5宗毒品案件共13人进行了宣判;其中,犯贩卖、制造毒品罪一案的被告人刘韦华经最高法院核准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广东韶关公安局24日在当地市民、学生的见证下,公开销毁了缴获的282.3千克毒品。

韶关市公安局当日公布,自2013年中旬开展“雷霆扫毒”专项行动以来,该市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截至目前,共破获毒品案件584宗、刑拘毒品疑犯603人,缴获冰毒、海洛因、大麻等各类毒品282.3千克,收缴易制毒化学品497千克,捣毁毒品制造加工窝点5个,打掉贩毒团伙22个,查获枪支5支,铲除了3231株非法种植的罂粟。

广东高级法院24日也披露,梅州中院连日对近五年来审理的涉毒案件进行分析后称,毒品犯罪被告人身份呈现收入低、文化低、年龄低等“三低”趋势。

梅州中院分析结果显示,毒品犯罪被告人大多为无业人员,约占70.49%,学历集中在初中以下,“80后”占总人数的40.98%,“90后”占总人数的32.79%,未成年人占8.19%。被告人以贩养吸比例高,在已判刑的被告人中,许多贩毒者本身就是“瘾君子”,因吸食毒品花费巨资,惟有在吸食毒品过程中通过贩卖部分毒品获利作为继续吸食毒品的经济来源;吸毒人员为了扩大“市场”,赚取更多的毒资,便会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将从未沾染毒品的人和已戒毒成功的人员拉下水,以此扩大吸毒“队伍”。(完)

关键词:毒品案件,被告人,涉毒,毒品犯罪案件,80后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