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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摩托车装上GPS 四次卖出又偷回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2014-06-13 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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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给私家车安装GPS定位系统是为了防盗,而21岁的江某将该定位装置安装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则是为了能够将已出售的车重新定位后偷回来再卖。他找到该车的停放地点用备用的钥匙将摩托车偷回,然后把信息挂到网上伺机再找下家将车卖出……

江某利用上述手段在3个月内反复4次获利近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盗窃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10个月,江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北京一中院经过审理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专文化的江某在北京一家物业公司工作。经法院审理查明,江某采用先出售R9型摩托车给被害人、后通过其事先在车上装的GPS定位器将车找到、再用预留的备用钥匙将车偷走的方法,先后实施盗窃四次,而江某每次将车卖出的价格都是1600元。

去年9月,在朝阳区北辰东路,江某窃取其向被害人宋某出售的R9型摩托车,后卖给刘某。10月14日晚上,在丰台区看丹桥附近,江某窃取了向被害人刘某出售的R9型摩托车,后卖给一个德国人。26日凌晨,江某又根据GPS定位来到德国人的住处,将R9型摩托车再次窃取,后卖给杨某。11月5日凌晨,在海淀区杨某住处,江某又将这辆“几经转手”的摩托车盗回。3天后,被告人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偌大的北京城,几名受害人素不相识,江某这种行为是如何案发的呢?据记者了解,案件浮出水面缘于一次巧合,由于江某是在专门销售二手车的网站上刊登出售摩托车的信息,案件的最后一名受害人杨某,也是看到网上信息后从江某手中购买的摩托车,当杨某发现车子不翼而飞后,便再次登录同一家网站,想再找找有没有合适的车辆重新购买,没想到此时心急的江某已经将从杨某处偷回的摩托车再次挂到了网上准备销售。事情因此败露,杨某报警。江某被抓。

法院一审认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宣判后,江某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对江某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维持了原判。

法官提示

二手交易

注意更换重要配件

主审案件的法官表示,在本案中,几名车主在购车后均没有更换车锁,这是导致江某拿着以前的车钥匙可以轻松开锁偷车的一个客观因素,此外,江某将定位器安装在了车子脚踏板底部,属于比较容易发现的位置,新车主在拿到车后,应自己或找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全方位检查,一旦发现与车辆不匹配的配件,应在购车后尽快拆除。此外,法官还提醒说,在购买二手车辆时还要注意检查车辆的发票和凭证,以防购买到赃车,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和经济损失。

关键词:江某,偷车,GPS定位系统,男子,摩托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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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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