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拒付孩子抚养费 抗拒执行被拘留15日
左某某是昆明某机关的工作人员,2012年和前妻段某离婚后,双方在子女抚养和共有财产等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最终诉至法院。官渡法院判决,孩子跟随段某,左某某自2012年9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然而,左某某不仅不支付抚养费,还抗拒执行,最终被拘留15日。昨日,在两级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官渡区法院对两起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老赖”采取强制执行,并邀请了5名市民现场参加执行活动。 昨日在执行现场,看到执行法官后,左某某及其父母坚称:“不是不给,而是给了段某不要。”“我们每个月的抚养费都会存在里边。”左某某的父亲拿出一本存折说。这时,参与执行的市民提出,虽然每月存钱,但都是在自己的账户上,孩子是拿不到的。左某某的父母突然耍赖,要求法官把自己带进监狱。执行法官表示,6月10日,左某某及其父母曾找到执行法官,表示不愿意支付抚养费,且态度强硬。 昨日中午,由于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当场下发拘留决定书,对被执行人左某某及其父母依法拘留15日,并当场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存折。(记者蔡靖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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