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员工给离职同事代打卡3个月 骗领工资6.59万
利用公司管理漏洞,通过帮离职同事打卡,骗取工资6.59万元。近日,深圳宝安人民检察院起诉一宗新型财务犯罪刑事案件。 被告人董某辉是深圳宝安一知名公司普通员工据了解,该公司发放工资的依据是电子打卡记录,无论员工是否真正上班,只要有打卡记录,系统便默认记录工时。董某辉利用公司管理中存在的疏漏,先后收购该公司自动离职的七名员工的厂牌、工资关联银行卡。 检方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9月份至案发,董某辉冒用这些员工厂牌打卡上班,骗领工资共计65970.98元人民币。2013年12月2日18时许,董某辉再次“代打卡”时被保安员抓获。 “利用自动离职员工的证件‘代打卡’实施诈骗是近期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模式,且较难被发现。”办案检察官魏忠川表示。(完)(熊志霞 通讯员 何文艳 魏忠川) |
关键词:骗领,员工,深圳宝安,厂牌,工资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