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地铁内用打火机烧女孩裙子被判刑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男子去年暑假在港铁站内,声称觉得女路人惹眼,上前用打火机烧对方的连身裙,他早前经审讯被裁定“罔顾生命是否受到危害而纵火罪”罪成。法官昨(20日)判刑时引述专家报告,指被告所用的是“非一般的打火机”,可喷出火柱及危害事主性命,幸最终没造成伤亡,判被告监禁2年9个月。 非一般打火机可喷出火柱 辩方早前求情指出,被告梁家辉(28岁)受毒品影响才会犯案,法官姚勋智昨明言不会接纳有关说法。法官又引述被告的心理报告,指被告的自制力薄弱,因感到生活沉闷,从犯案寻找刺激,重犯机会属中等。 28岁的女事主早前供称,去年8月4日约中午时分,她在油麻地港铁站乘扶手电梯,其间感到有温热的硬物压其臀部,转身发现被告手持对象站在其背后,她随即高呼求救。被告一度想逃跑,终被事主及途人捉住及报警,事主其后连身裙有一处被烧过痕迹。警方拘捕被告,并在其裤袋检获打火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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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