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破获特大传销组织 传销女卖房求“升级”
在“1040工程”传销窝点,警方挡获犯罪嫌疑人。
成都警方出动大量警力打击“1040工程”传销组织。
成都破获特大传销组织,现场挡获参与人员504人 今年3月,受朋友黄某邀约,28岁的北京小伙刘苗(化名)来到了成都,原本以为是要合伙一同做生意的他,进了朋友的住所才发现可能误入了传销组织。经历了3天的生活和“学习”后,刘苗确信这个名为“1040工程”的行当就是传销,随后他借故逃了出来。 5月13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了解到,这个曾经潜藏于成都市的特大传销组织已被瓦解。民警在行动中现场挡获参与传销人员504人,目前,已有31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 忽悠 朋友邀约做生意 结果进了传销窝 “两年没联系,突然给我打电话。”刘苗说,今年1月,曾经在工作中认识的朋友黄某邀约自己前来成都做生意,“说得很诚恳,而且说我要是看不上就当来成都玩一趟。” 禁不住黄某三番四次的“邀约”。在考虑了一个多月后,今年3月,刘苗来到了成都市新都区。“进了她住的地方,就觉得气氛不对。”刘苗说,60平米套二的房间内住了男男女女5个人,而这些人既是黄某的亲戚也是她的“投资伙伴”。 此后三天,黄某只字不提所谓的合伙生意,只是带着刘苗在数个小区的租住屋内“听课、交流”。“内容就是有关一个1040工程,也叫自愿连锁经营的项目,内容就是典型的发展下线和抽成。”刘苗说,当最后黄某提出让自己缴纳6.98万元申购款成为她的“业务员”时,他才明白这是传销。 随后,刘苗找了一个借口离开了黄某的住处,并通知了她的父母,“我劝她走,但是她不肯,很坚决。” 破案 警方接匿名举报 挡获504名涉传人员 同样是在今年1月,成都警方也接到了匿名举报电话,举报人声称在新都区某小区内有人正在开展非法传销活动。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个传销组织规模异常庞大,以新都区为核心,辐射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等15个区(市、县)。 今年3月26日,成都警方组织上百警力开始对该传销组织的骨干进行抓捕,“幕后老板”喻某在湖南长沙落网后,包括青羊、金牛、温江区等多地警方将该组织在成都地区的负责人宋某等21人挡获。 3月27日,新都警方会同工商、城管、消防等部门,对新都区的28个小区共127户疑似传销窝点进行了突击,现场挡获参与传销人员504人。 目前,已有31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采取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参与传销人员296人,教育遣返203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警方还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 诱惑 投资6万成业务员 “抽成”1040万就出局 “这个组织宣称缴纳最低3800元,最高6.98万元就可以成为所谓的业务员,然后根据缴纳金额和日后发展的下线来抽成返利。最高抽到1040万就出局。”办案民警说,不少人被亲友诱骗过来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和反复洗脑,最终选择了留下。 根据组织内的规定,成员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5个层级,“升级”必须满足已发展下线人数和投入资金的相关要求,越高等级每月能获得的“返利”越多。 “一个参与传销的女成员为了升级,将住房变卖后的70万元房款全都投了进来,为了升级到老总级别。”民警说,此次成都地区打击的传销人员中处于老板级别的大概有数十人。 不谈恋爱不喝酒坚决不收本地人 为了避免警方的注意和当地居民的怀疑,此次破获的传销组织以“家庭”为单位,每5个家庭中设置6个分管各项事务的“总管”或“总监”,负责掌控每个成员的行踪和对其进行洗脑。 组织内部引用了一项名为《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的规定作为成员行为守则,记者搜索发现,这个规定在网络流传甚广,其中不仅包括严禁喝酒、严禁参与赌博、避免与当地人发生纠纷等看似积极正面的规定,还包括一些不能在成员内部谈恋爱、不能穿拖鞋,甚至走在街上必须互相装作不认识等离奇的规定。 “实际目的就是为了控制成员行为,防止被外界发现,逃避警方查处。”民警说,为了提高隐蔽性,该传销组织吸纳的都是外地人员,“本地人坚决不收。” 警方分析 和此前破获的传销案件相比,民警总结了此次破获的“1040工程”传销案与之前传销组织的最大区别: 1、不“暴力”限制人身自由。2、不收缴移动通讯工具。3、管理更系统,更全面。4、以国家工程和暴利回报做幌子,隐蔽性更强。 5、不吸纳当地居民。 这个传销组织“管理”很严密 第二条:在公共场合严禁不自律的行为发生;禁止在行业内外谈情说爱;严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注解:不自律的行为包括:在大街上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乱扔烟头、吃零食、把衣服脱下来搭在肩上等,都是属于不自律的行为……不管天气有多炎热,男士衬衫不能解开第二个纽扣,衣服必须穿戴整齐,以商人的形象塑造自己。 第十五条:如果你的新朋友因各种原因暂住他人房间几天,请交生活费,按每天六元的标准交。 第十七条:不允许家庭之间经常借财、借物。到他人房间不允许乱动、乱拿他人房间物品,同时不拿当地群众一针一线。 第二十条:避免家庭与家庭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免引起经济纠纷。7点起床晚10点准时睡觉 早上7点:起床,成员轮流做饭。 上午:由主管安排在居住地内“听课”或者相互交流之前的“学习经验。” 中午12点:在居住地屋内吃午饭。 下午:由主管安排,一般为前往其他小区的传销窝点“学习和听课”,5点半左右回自己的窝点。 晚上:上课或者学习组织者分发的传销材料。10点准时上床睡觉。 备注:规定成员每餐餐费标准为3元。 新闻链接: 广西曾打击1040传销组织 2010年,1040工程传销组织在广西北海正式曝光,当地相关部门对该类传销组织进行了打击。据媒体报道,当地公安部门统计,当时在北海做传销的人员有6000多人。(记者熊浩然摄影吴小川实习生黎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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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销,卖房,窝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