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法官为民工讨回工资27万
秦皇岛市某安装公司以没有劳动关系拒付陆某、张某等26名农民工工资,经劳动仲裁后,该公司不服,反将农民工告到法院。秦皇岛北戴河区人民法院认真审理案情并及时审结,最终26名农民工在法官帮助下,于4月25日领到了自己一年的工资,共计275760元。 2012至2013年,孙某先后两次以秦皇岛某安装公司的名义与北戴河某疗养院签订装修施工合同。孙某在组织施工中,把部分水电安装和外墙镶砖的工程以包清工的方式发包给陆某、张某等人。陆某和张某即组织工人进行施工,至2013年施工结束,孙某仍未付清工人工资。2014年1月2日,陆某和张某等人向秦皇岛某安装公司索要工资,被拒后,26名农民工申请北戴河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该公司仍然拒付,并以与该26名农民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将26名农民工告上法院。
北戴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本着公平正义深查细纠的精神,立案当天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因关系到农民工切身利益,审理中法官们放弃节假日,不分工余时间,对26位农民工一一进行询问,确保案件核查结果与事实吻合。院领导和主审法官多次组织几方当事人进行反复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后,法官发现还有和解的希望。通过反复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辨法析理,最终几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原告秦皇岛某安装公司支付83021元,第三人孙某个人支付192739元,共同付清了被告陆某、张某等26人工资款275760元。26名农民工终于领到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记者桑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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